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二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不断提高设施运营水平,努力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到2015年,基本实现县县建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中合肥市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
《规划》提出,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完善财税优惠政策。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积极性。全面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以大中城市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存量治理等工作,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规划》明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先进适用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有条件的地区应优先采用焚烧等资源化处理技术。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形式,逐步将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周边地区,鼓励跨区域共建共享处理设施。
《规划》提出的目标还包括: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成数个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全省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其中合肥市达到50%;合肥、芜湖、淮南、马鞍山、淮北、安庆、铜陵、黄山和池州9个设市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建设密闭、环保、高效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网络。开展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和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简易堆放场所的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工作。建立全省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记者 吴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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