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禁入社会组织 离退休后兼职需审批

2013年10月28日 08:52   来源:扬子晚报   

  新制定的《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首次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规定现职公务员禁入社会组织,以及接受捐赠后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披露信息。

  去行政化是社会组织发展的另一大趋势。《办法》明确社会组织坚持政社分开的原则。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异地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中兼职,离退休后确需兼任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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