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川"限宴令"两年"限"掉过半宴席

2013年10月31日 15:38   来源:重庆日报   彭瑜

  人一辈子只有一个60岁,但南川区的刘梅(化名)却过了三个60岁生日。这是为啥?刘婆婆的仨儿子为敛财,分别为她办了三次60寿宴!“这样的荒唐事将不复存在。”10月24日,南川区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自2011年该区出台“限宴令”后,两年“砍”掉过半宴席,19名公职人员遭到处理。

  刘婆婆住在南川区金山镇乡下,仨儿子一年到头很少过问。老人回忆,60岁那年,儿子们突然“亲热”起来,分别给她办了三次60寿宴。原来,仨儿子为母亲办60寿宴,并非孝老敬老,而是为了敛财。

  “三年不‘泡酒’(当地人把办宴席称‘泡酒’),实在混不走。”金山镇小河坝社区“民间宴席总管”鲜孝生透露,当地一些干部群众大办宴席成风,婚丧嫁娶、门市开业、乔迁新居、祖坟搬迁、孩子满月、子女参军和升学等,都要宴请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据统计,社区5000多人,每年大摆宴席有320多次,平均每次80桌酒席。一年下来,每户要支出礼金2万多元。

  小河坝社区党委副书记李光让分析,大家之所以想方设法“泡酒”,是因为如果自己不办宴席,送出去的钱就收不回来,就会“吃亏”,让这种“泡酒”习俗逐渐异化成一种敛财手段。

  “89.5%的受访者认为人情消费太重。一些公职人员也违规大操大办宴席,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区纪委副书记刘忠毅介绍,2011年5月,该区出台《加强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限宴令”),规定宴席申请实行分级审批,要求公职人员不能以同一事重复操办,所设宴席不得超过20桌,时间限制在一天之内;不准动用公车、公物、公款操办,不准借婚丧嫁娶敛财,不准借配偶和直系亲属名义请客送礼,不准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

  据介绍,两年来,南川区共查办党员干部操办宴席31起,处理公职人员19名,宴席次数同比下降67%。去年,该区某街道领导刘某,化整为零3次为同一子女操办婚宴,总席达到101桌,而另一乡妇联主席为子女操办婚宴规模达77桌。根据“限宴令”,他们分别受到免职、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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