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申请公开排污费使用情况 沪环保局:随时公开

2013年12月12日 08:27   来源:东方网   蒋泽

  据上视新闻报道,近日,江浙沪皖地区四名律师,实名向全国31个省份环保部门申请公开排污费使用报告。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表示,目前还未收到该申请,但排污费依申请信息随时都可以公开。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排污费上缴财政,主要用于大气排污等职能,不得挪作他用。上海律师李珺是四名申请律师之一,她表示,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起到监督作用,并且希望通过使用情况公开,知道哪些企业污染严重。

  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表示,目前暂未收到这一申请,但依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收到申请后该信息随时可以公开,并透露,上海排污费用全部用于环境监测和环境治理,这部分费用在环保支出中占比有限。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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