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有疑问的发票后,可登录国税网站查询发票流向,若与发生交易单位不符则为假票。
日前,天津市东丽区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配合东丽区经侦支队,在张贵庄街福山里一间出租屋里,成功破获了泮某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假发票的重大案件,涉票金额高达1.24亿元。
据市国税局相关人士介绍,专案组从泮某某所租房屋现场缴获的电脑笔记本中发现了泮某某对外开具并出售的天津增值税普通发票(电脑版)、天津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票面信息,共计增值税普通发票817份、地税发票161份,价税合计1.24亿元。受票企业主要涉及天津、北京、吉林、内蒙古等14个省、市、自治区。经鉴定,所查获的发票均为假发票。专案组随即对涉及本市及外省市的受票企业信息进行了核查,现辽宁葫芦岛、河北廊坊已抓获涉案嫌疑人,北京、内蒙古赤峰及山西太原等地还在进一步查处中。
市国税局相关人士说,此案主要特点为犯罪嫌疑人利用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比对的漏洞采取克隆的方式非法出售伪造发票。犯罪嫌疑人泮某某用事先制作的开具发票的电子模版,将企业真实信息套打在假发票上,再加盖私刻的各单位印章。经统计,泮某某共冒用了本市某五金交电有限公司、某劳动服务有限公司等73户企业的名称进行套打。他还印制了5万张名片,写上出售各种发票等“宣传语”并附上自己的手机电话。短短几天,泮某某就在交通要道、居民小区等地将名片全部发了出去。而后,直接或通过多名中间人利用手机短信的方式获取受票企业信息套打后通过快递向本市各区县及外省市多地进行出售,从中非法牟利。
随着“营改增”的深入,天津市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改用增值税发票。一些不法分子从中看到了“商机”,铤而走险非法制造、销售假发票意图牟利,他们自以为所制发票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还钓到了部分心存侥幸的纳税人,但最终兜售、购买假发票者都难逃处罚。
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切勿相信网上宣传的仿真发票可以通过税务检查的误导而抱有侥幸心理、非法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使自己误入歧途触犯法律。为向纳税人提供识别虚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有效途径,避免取得“克隆”发票,市国税局建议纳税人取得有疑问的发票后,可登录国税网站,找到“网上办税大厅”—“发票真伪查询”或“发票流向查询”模块,经发票流向查询,若与发生交易单位不符则为假票,同时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验证。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