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综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工作。自本月起,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诸如老年代步车、快递三轮车等非法运营、非法上路、非法占道的“三非”机动三轮车将全部被取缔拆解。在此项综合整治中,市综合执法局作出专题部署,全市综合执法队伍全员上岗,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管理和依法处罚,有效遏制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彻底根治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其他区县建成区范围内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的行为,使全市市容环境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提出的治理任务包括:在治理区域禁止利用机动三轮车占用道路经营;禁止占用道路、公共场地销售机动三轮车;禁止占用道路加工、组装和修理机动三轮车。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从即日起至5月31日,全覆盖的治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取缔中心城区和其他区县建成区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自2014年6月1日后,市综合执法局对各区县综合执法局治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针对问题制定长效治理措施,巩固治理效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治理过程中各区县综合执法局对辖区内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的、大规模的、彻底的治理。对屡劝不听、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依法依规进行重罚和扣押财物;对不缴纳罚款和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顶风违法、暴力抗法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制裁。要下大力坚决取缔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各区县综合执法局每周五11时前将本周的治理情况报市局执法协调处。落实网格化管理,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在第一时间查处。建立与公安交管、交通港口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要与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形成快速治理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共管共治态势。
市综合执法局将把各区县综合执法局依法治理、监管和处罚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列入城管执法绩效考核内容,调整考核权重,加大考核力度、考核频率和考核成果运用。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定期向区县政府反馈考核结果。对治理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工作不力、违法占路经营屡禁不止的单位,市局主要领导约谈区县综合执法局局长,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系统通报批评。确保治理利用机动三轮车违法占路经营行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