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昌都地区民政系统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以加强社会建设为工作重点,全年共落实各项民政资金33315多万元,有效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
落实城乡低保资金9975.69万元,受益群众19732户90408人。其中,落实城镇低保资金2535.38万元,受益群众2876户6130人;落实农村低保资金7440.31万元,受益群众16856户84278人。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1080.04万元,受益群众4154人。兑现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580.62万元,救助困难群众90124人。其中,兑现城镇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526.1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846人;兑现农村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054.48万元,救助困难群众84278人。
落实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658.1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650人。其中,落实城镇医疗救助资金78.0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4人;落实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580.1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436人。
落实低收入群众联动价格补贴317.06万元,受益群众94490人。落实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资金91.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570人。落实教育救助资金51.5万元,救助特困学生181人。
落实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464.25万元,救助受灾群众5133户30800人,特别是昌都“8·12”地震灾民的基本生活得到很好保障。
落实优抚资金834.79万元,其中,落实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143万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462.63万元;落实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安置经费180.4万元;落实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管理机构经费37万元;落实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资金11.76万元。落实村办经济实体项目资金250万元。
落实“三大节日”、“八一建军节”慰问经费81万元。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2413.2万元,解决了2011名孤儿的基本生活。落实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126万元,救助3424人。落实寿星老人健康补贴222万元。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