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法院谈执法难: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

2014年01月24日 07: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马文佳

 

  牡丹江建设医院现状

 

  牡丹江建设医院现状——被拆损的病房

 

  牡丹江建设医院现状——被破坏的房顶房顶

  牡丹江爱民区法院表示: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市政府设门槛阻拦不让办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家住黑龙江牡丹江市的邱先生向央广新闻热线4008000088反映说,三年前他打赢了一场欠债不还的官司,但是牡丹江爱民区法院一拖再推,担保房产却迟迟不能依法受偿,在各个部门来回讨说法的过程中,他被告知,当地政府暗地里违规干预法院执行裁定。

  在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禁止干部以权压法,建立制度追究干部干预司法,以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中国之声记者马文佳和实习记者于晗,全程记录了邱先生遭遇的法院消极执行和当地政府“以权压法”的过程,法院及信访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言语中透露出的对法律的蔑视令人瞠目。

  老邱打赢了官司,抵押房产却变成“鬼屋”

  家住黑龙江绥芬河市的老邱今年51岁,头发花白,药不离身。他说,三年前的那场官司,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而事情的起因,就是借钱。借款人陈伯明是牡丹江建设医院的院长,也是法人。老邱与陈伯明签署了《借款协议书》,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等手续。从亲戚那里凑了350万,加上另外两位贷款人,一共借给陈伯明650万。但是没想到,不到半年,陈伯明就不再还钱。老邱无奈之下,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一纸诉状。

  2011年3月份就在中院起诉了。调解完之后,7月8号在中院下达了执行裁定。

  因为借款时办理了全套手续,老邱的这场“欠债还钱”的官司可以说赢得没有悬念。接下来就是法院对抵押房屋进行查封、评估以及拍卖等流程。由于抵押物最初由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先行查封,按照法律规定,案件就由牡丹江中院转到这里执行。可没多久,老邱突然接到通知说,已经被查封的房子被人毁坏了。

  被执行人一看这个评估要进入强制执行了,气急败坏的就把楼给拆了。这房盖也抽走了,窗户、门全卸掉了,屋里的设施全倒空了。

  牡丹江爱民区人民法院迟迟不协助老邱办理过户手续

  老邱说,当时公安部门也抓捕了陈伯明,但也不知什么原因,没几天就放了。他当时顾不上别的,只求能了结官司,把亲戚朋友的借款还上。可没想到,这个已经打赢了的官司,往后的路越走越艰难。

  第一次评估完以后,法院迟迟不给拍卖。2012年5月份说这个报告做错了,后来要求重新评估,然后七八个月的时间就白白的浪费了。2013年3月22号拍卖,拍卖过程中就流拍了。从担保、评估、拍卖一直到这些流程,全部都是按法律流程走的,而且走的很艰难,受的那些苦就不用说了。

  2013年6月8号,老邱终于收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其中裁定:申请执行人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可以说,老邱拖了三年的官司终于进入最后一步。但是,爱民区法院却迟迟不协助他办理过户手续。

  按法律规定是6个月执行完毕,他执行近3年。为这个事往法院跑了得有五六十趟,电话打了也有三百多次。一直就是明天、快了,一千多个明天,一直就这么推。

  爱民区人民法院:法律面前不一定人人平等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法院也出具了相关《执行裁定书》,可具体执行工作一直不能进行,究竟是卡在哪了呢?作为办案人的牡丹江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金君告诉老邱:想要执行,得去找政府。

  老邱:这个事主要是谁不让啊?

  刘金君:一个是市委,一个是市政府,两家都不让。

  这让老邱一下子糊涂了,明明在法院打官司,执行裁定也下了,为什么现在政府反而来跟法院说不能执行呢?在老邱的一再追问下,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史国华做出了这样的解释:作为现任院长的陈伯明将房屋产权抵押,但是其中还涉及医院改制之前职工安置的遗留问题,所以目前法院只能等政府的指示。

  史国华:现在市里面要给我们下个东西,信访局要给咱一个指示。

  老邱:职工多少跟办抵押担保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啊。

  史国华:一点关系都没有,法律就应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但是,咱们国家就这个特色,毕竟现在市里已经明确说了,没办法。

  老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也不平等啊。

  史国华:这事你说的太对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老邱的官司既然有法可依,为什么还是遭遇了“执行难”?

  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不听政府的,啥官也别提了

  临近年关,距离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发出《执行裁定书》已经过去二百多天,老邱和老伴再次来到爱民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史国华对老邱说,现在还是政府拦着,从各方利益考虑,法院不可能给他办过户。

  史国华:法是为谁服务的,为统治阶级服务的。统治阶级是谁呢?

  老邱:人民啊。

  史国华:怎么是人民呢?统治阶级不是党么,那你最后听谁的?我现在法院归区政府管,现在想当院长,还不是人家说的算,你违背人家(政府)的意志你就啥也别提了,你就去看大门去。

  老邱一家接着跑到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向负责信访工作的执行庭副庭长张微,反映爱民区法院消极执行的情况,而得到回答却是:无能为力。

  你们作为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走到哪,你们的权利肯定会保护的,是没问题的。现在没有去办过户手续,法院是因为市里面明确告诉法院,这个案件暂时先别过户。我们肯定要受党和政府领导。

  牡丹江市信访局:市委领导法院、检察院,不服接着告

  最终,老邱决定去趟牡丹江市信访局问个究竟,负责接访的工作人员在了解完情况后,明确告诉老邱:国家有规定,政府不能“以权压法”。

  工作人员:我们管不着人家。法院在谁的监督之下?在人大,国务院明文规定。我们要干预,那不跟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背道而驰嘛,给你个胆儿也不敢啊。

  这些道理老邱听得明白,既然国家规定司法独立、政府无权干涉?那为什么法院还要一拖再拖呢?就在这时,牡丹江信访局督查科一位王科长翻出一份会议纪要,对老邱说:市委、市政府的确在过问这件事。

  王科长:这是牡丹江市委常委会的办公纪要。关于建安医院,向中级人民法院发文,要求法院在执行被法院查封的资产中优先清偿企业拖欠职工的各种待遇。我这是把市委的决定传达给法院。

  王科长接着对老邱说,法院执行过户,也得经过信访局的同意。想要当下就把过户手续办了,老邱要拿出400多万,先把职工安置好。

  王科长:你要想这个合理的解决,你就拿出来一部分钱替职工安置。一开始才200多万,现在到今年的年底了,达到430多万了。法院去执行的时候,我们也得跟房产部门打招呼,你肯定得给职工割出来一块。

  记者:法院都有判决了,为什么具体执行就和判决不一样呢?

  王科长:法院、检察院都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

  记者:可是这个和物权法也不一样啊?

  王科长:那你就起诉政府,告市委呗。

  听完番话,拿着一叠法律文件的老邱怔住了,许久,他红着眼睛问:赢了官司,法院不给执行让去找政府,现在政府又让回法院告市委,这究竟是错在哪了呢?

  我五十多岁了,从来不愿掉眼泪…这个楼是抵押财产,被执行人给扒成这样,我的外债都是亲属拼凑的,一辈子也还不上了,活着还不如死了好受…

  在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司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各级领导干部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老邱遭遇的法院消极执行、政府以权压法的问题,究竟将如何解决?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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