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执法总队:"空车不停"是否属"拒载"还需研究

2014年01月27日 17:12   来源:东方网   钟晖

  据《新闻晨报》报道,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电召中心24小时不间断预约、推广手机终端软件约车服务、乘客不得带宠物上车……昨天起至2月16日,交通部《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不少市民表示,目前打车软件加价揽客导致驾驶员空车不停,也该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交通部公布的意见稿,大部分内容在本市规范中已有明确。意见稿规定,出租车驾驶员如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等行为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意见稿表示,“拒载”指在待租状态下,出租车驾驶员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不少网友表示,根据新规“扬招空车不停”不属于拒载,这不合理;现行“拒载”的判定标准太模糊,乘客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市民可根据以下情况判断驾驶员是否“拒载”:一是见市民扬招,驾驶员停车后不载客;二是出租车正在路边待租,却拒绝载客;三是营业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的。一位执法人员表示,目前不少市民投诉的“空车不停”情况,确实很难判定是否驾驶员拒载,需要进一步研究认定方式。

  引人注目的是,意见稿第四十条显示:“鼓励各地发展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模式建设电召服务中心或者第三方电召服务平台,推广电话约车、手机终端软件约车服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或者接入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提供出租汽车电召服务。”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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