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藏民族之宗、藏文化之源,拥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山南地区,在2013年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
近年来,山南地区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地区的文化设施、队伍、活动等方面的建设进行认真研究、精心安排,使整个地区公共文化基地设施、设备得到改善,全地区农村文化事业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该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据悉,自2008年以来,山南地区每年拨付120万元作为文化发展启动资金,并采取每年递增的方式,从财力上保障了全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全地区文化设施从无到有,逐年得到新建;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文艺人才茁壮成长;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对外演出日益增多;民族优秀文化得到保护、当地群众创造文化、参与文化、享受文化的热情高涨,基本上建立健全了山南地区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行保障机制。
为丰富和活跃基层农牧民的业余文化生活,近年来,山南地区将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培养优秀文艺人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全地区现有文艺表演团体9支,从业人员260人,地区级群艺馆1个,民间艺术团7支,全地区现有国家级民间艺术之乡2个:洛扎县《藏戏、歌舞之乡》、贡嘎县昌果乡《民间舞蹈之乡》。自治区级民间艺术之乡2个:扎囊县扎塘镇《果谐艺术之乡》、乃东县昌珠镇扎西曲登居委会《雅砻扎西雪巴藏戏艺术之乡》。目前,山南地区已建县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馆)共12座,已建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支中心共12座,村级服务点113个,已建乡(镇)文化站15座,影剧院13座。
为有序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使全地区业余文化生活得到保障。近年来,山南地区年均送戏下乡演出达到400多场次。全地区文艺创作成绩突出,原创大型歌舞剧《琼结·达娃卓玛》、大型藏戏歌舞《诺桑法王》等一系列创作演出作品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奖项。同时,全地区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传承人申报力度。截至目前,全地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2个,有5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传承人增至12人,通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为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了必要的文化条件。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