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文博和非遗工作取得重要成果
文物与博物馆工作成效显著。我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面开展,完成44778家国有单位的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围绕2014年大运河申遗成功的目标,于2013年9月顺利完成国际专家对大运河申遗项目现场考察评估,大运河(浙江段)现场考察评估反馈情况总体较好。积极开展良渚遗址申遗前期工作,已提请国家文物局将良渚遗址列为2016年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正式项目。在国务院核定公布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我省新增99处,总数达231处,名列全国第五。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完成了良渚遗址、南宋临安城遗址、龙泉大窑遗址保护规划编制。浦江上山遗址等8处大遗址入选我省第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开展考古发掘项目28项。加强水下考古工作,组织实施舟山白节山海域水下文物探测,开展了浙江省管辖海域内文化遗产首次联合水下执法。积极推动全省开展苍南蒲壮所城(壮士所城)等一批重大和濒危文物抢救性保护工程。建德市新叶村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全国古村落保护利用试点。浙江省博物馆“惠世天工——中国古代发明创造文物展”等3个陈列展览荣获第十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至此我省共有11项博物馆陈列展览获此奖项,名列全国第一。共有49家博物馆被认定为国家三级以上博物馆,数量与广东并列全国第一。指导、推进全省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工作。文物保护科技区域创新联盟(浙江省)成员进一步扩大,基础平台建设进展顺利。文物安全技防和安全防范工作不断推进,全省文物执法监察机构共出动18612人次,检查文博单位9878家次,发现涉嫌违法行为113起,发现安全隐患408处,整改356处,有力保障了文物安全。
非遗保护工作亮点纷呈。在全国率先启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建设(非遗工作)推进年活动。实行非遗工作月度推进计划,突出每个月的重点主题,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在全国率先打响美丽非遗品牌,举办了以“美丽中国与美丽非遗”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非遗保护(余杭)论坛,组织了以“共享美丽非遗,梦圆美丽浙江”为主题的第八届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节系列活动,推出了首届浙江省美丽非遗电视春节晚会和2013最美中国年·浙江年俗”网络寻访活动,开展以“美丽非遗 魅力戏剧”为主题的浙江省濒危剧种守护行动,举办了以“刻画神州风韵,描绘美丽中国”为主题的第五届中国(桐庐)剪纸大赛和以“彰显美丽非遗,定格美丽瞬间”为主题的浙江省“美丽非遗”摄影大赛,引起良好反响。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全覆盖。加强非遗项目的保护力度。开展了我省申报第四批国遗项目、第二批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的评审推荐工作;评审并公布了第四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浙江省春节文化特色地区。加大基层非遗保护事业的推进力度。加强非遗的对外交流力度。召开了“光荣与梦想”浙江非遗十年座谈会。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国际会议以及亚太传统手工艺博览会在我省举行。
四、着力实施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实现新发展
文化产业持续发展。成功举办了第8届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博览会和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本届义乌文博会实现展览成交额48.3亿元,同比增长6.92%,其中外贸成交额29.15亿元,同比增长5.81%;本届中国国际动漫节借鉴国外动漫节的经验,将动画片交易会、衍生产品授权会和项目洽谈会等三个项目优化整合为“动漫产业交易会”,共吸引了68个国家和地区的472家中外企业、机构参展参会,123万人次参加了活动。积极配合文化部将义乌文博会升级为“中国(义乌)文化产品交易会”,进一步提升展会的档次和质量。搭建传统产业与新兴动漫业合作新平台,指导浙江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和浙商文化促进会举办了“浙江文交所首场动漫衍生品授权洽拍会”,累计成交额3340万元。组织开展了“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及第三届“最美浙江人·文化新浙商”评选活动。编印了《2013浙江文化产业招商项目汇编》,吸引浙商投资文化产业。组织、协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我省企业共争取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2亿元。组织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动漫企业,我省有3家动漫企业通过国家动漫企业认定。浙江新远文化产业集团的电影等主营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实现年度营业收入24966.74万元,年缴纳税收 1592.86万元,其中新远影城全年电影票房位列全省影院首位,跻身全国票房前十五强。
文化市场繁荣有序。积极推动文化市场管理创新,我省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艺术品市场鉴定评估管理试点、网吧准入试点、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试点省份。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大检查工作,规范行政行为,优化审批服务,试行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回访制度,提高文化市场管理水平。积极培育艺术品市场和网络文化市场。全省艺术品拍卖交易保持活跃势头,总拍卖场次达65场,成交额26亿余元。目前全省在文化部门领取网络文化许可证的网络文化企业324家,注册资本50.67亿元,网络游戏消费规模和年新增企业数量均位居全国第四。进一步加大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起草了《浙江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管理办法》。
文化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强化演出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了“净网”、“清源”、“秋风”行动,文化市场整体健康有序。在省、市、县三级责任制建设全面完成的基础上,2013年我省867个乡镇(街道)已建立文化市场管理责任制,完成率达67.5%。进一步完善了浙江省文化市场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建成12318举报电话自动录音系统,并拟升级改造移动执法终端软件,配发第二批移动执法终端。据统计,2013年全省各级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出动检查12.2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6.4万家次,行政处罚立案调查3959件,办结案件3948件,警告2814家次,罚款1633.9万元,停业整顿179家次,吊销许可证44家次。
五、着力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文化管理方式加快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积极成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制订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和重点项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调整、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目标的“阳光工程”建设。省文化厅行政许可事项从10项减少至7项,其中1项已下放至全省各市、县(市、区),1项已下放至舟山、义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4项减少至2项。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网吧审批工作进行改革,放宽准入,放开单体网吧审批。大力支持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的文化建设,与义乌、嘉善签订了文化共建战略框架合作协议,还与景宁建立了文化支持机制。巩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阶段性成果,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活动、理论研讨、案卷评比、执法考评、业务培训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行文化市场“阳光执法”工作,推进执法权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透明化。在2013年全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技能比武活动中,浙江代表队获决赛亚军。
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推进。在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改制文艺院团强化市场理念,推进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精品创作生产,积极开拓演出市场,改革成效逐步显现。如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创排了话剧《嫁给经济适用男》、《女人初老》、《非常道歉》、《闲言碎语不多讲》以及儿童剧《小木偶变变变》等新剧目,实施“巩固省内市场,拓展外部市场”的营销战略,全年演出835场,票房收入788.5万元,其中商演收入480万元,分别比改制前的2009年增长了86%和153%,观众达70余万人次。不断改革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管理制度、绩效工资分配等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厅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厅属单位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提升。如省文化馆面向全省18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耕山播海”文化扶贫活动,直接受惠人群达20000余人,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欢迎。持续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积极谋划推进浙江省文化厅招待所、杭州电影拍摄基地、杭州剧院、浙江胜利剧院等4家事业单位的深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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