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租房首次轮候收到3.5万份网上申请 2月14日截止

2014年02月14日 14:18   来源:深圳新闻网   王丹丹

  截止2月13日12时,深圳公租房首次轮候共收到3.5万份申请。记者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公租房首次集中轮候的网上申请时间将于2014年2月14日24:00截止,书面材料提交时间于2014年2月28日18:00截止。

  据悉,根据2013年12月2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建立轮候名册的通告》,自2013年12月16日9:00起开始受理公租房轮候网上申请,截至2014年2月13日12:00,共收到公租房轮候网上申请35251份,共受理书面材料21005份。

  2014年2月14日24:00后进行网上申请或2014年2月28日18:00后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将纳入日常轮候,轮候顺序依受理备案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住建局提醒,已完成网上申请但尚未提交书面材料的申请人,及时网上预约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新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材料。

  2014年2月28日首次集中轮候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后,市住房保障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相关申请信息将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市租赁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将按照轮候规则对所有参与首次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进行排序,并建立首次轮候名册。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采用首次集中轮候排队、日常轮候递补的轮候规则。

  首次轮候时,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申请人轮候基准时间的先后,为受理的申请人排序。

  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的时间(简称入户时间)为其轮候基准时间,但其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不含补缴和退保,简称社保时间)在其入户时间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首次缴纳社保时间为轮候基准时间。申请人取得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未满18周岁的,统一以其年满18周岁当日为入户时间或者社保时间。

  首次轮候截止后,公共租赁住房实行日常轮候,申请人轮候顺序依受理回执号的先后确定,依序排在首次轮候末位申请人之后。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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