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布省长、副省长2014年负责的重点工作

2014年02月17日 10:1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省人民政府

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提出落实意见。

  一、李小鹏省长负责的工作 

  全面负责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省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

  1.健全和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二)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落实的工作。

  2.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意见。

  3.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

  4.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5.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

  6.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和整改落实,深入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

  (三)省监察厅牵头的工作。

  7.加强行政监察,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促进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8.推行绩效管理。

  9.完善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

  10.推进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改革试点。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11.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大力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厉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12.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

  13.认真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和我省的一系列制度办法,加大“四风”和庸懒散奢的治理力度,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四)省审计厅牵头的工作。

  14.加强审计监督。

  (五)省国资委牵头的工作。

  15.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财务等重大信息公开。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工商局、国有各大中型企业。

  16.改进国企负责人考核评价机制,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改革国企管理人员和职工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制度。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7.加快推进大企业“双千亿”、“双百亿”工程建设,引导大企业加快技术升级和品牌培育。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煤炭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和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

  (六)省编办牵头的工作。

  18.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继续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公布省级政府行政审批清单。

  19.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0.完善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21.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22.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一季度完成,市、县机构改革年内基本完成。

  23.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

  主要协同配合单位: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省直单位和各市、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编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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