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今年扩容 现行禁燃区范围太小

2014年02月19日 17:15   来源:青岛晚报   

  时隔11年后,岛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将扩容。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发布的我市今年“治霾”工作计划中发现,环保部门已着手对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调研,此前岛城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是2003年制定的。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后,区内将禁止新上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居民也应使用固硫型煤。此次调整,城阳、崂山等区域有望纳入禁燃范围。 记者 徐美中

  ◆◆背景

  实行11年禁燃区范围太小

  “今年将着手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进行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报市政府同意后,分阶段组织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建设要求。”这样的词语,出现在了市环保局公布的我市今年“治霾”计划中。市环保局污防处负责人表示,我市目前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是2003年制定的。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当年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已不适应我市空气治理要求。记者发现,在2003年划定的禁燃区范围内,崂山区只有松岭路以西等区域在内,城阳区则只有正阳路以南的区域,黄岛区被划入禁燃范围的区域更少。

  ◆◆事例

  散煤取暖致雾霾天增多

  “高污染燃料可能使用量不是很大,但因为含硫量较高,其对空气的污染却不容忽视。”这名负责人说,去年入冬以来,崂山区雾霾天数增多,环保崂山分局在经过仔细调研后发现,去年12月下旬后,崂山西部和中部子站二氧化硫浓度值均高于市区平均水平,同比升幅分别达到 165.4%、97.6%,PM10、PM2.5指标也居高不下。原因包括:中韩片区的散煤销售点主要分布在张村河两岸以及株洲路以北的众多山坡之上,分布较广,场所简陋,多属无证经营状态,大都直接将散煤随意露天堆放,粉尘随风飘扬,直接导致空气中PM2.5等污染物骤增,严重影响环境质量。中韩街道辖区的张村河(海尔路-滨海大道)河道及两岸村庄内、辽阳东路高速桥下、左岸风度、竹韵山色、崂山一中、北村、北国之春、采菊苑、枣山东路、科院纬四路等周边区域均有露天焚烧垃圾或树叶干草情况,产生大量浓烟,味道刺鼻,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进展

  今年扩容纳入城阳崂山

  “目前已经开始了调研工作,这次调整的扩容幅度会比较大,很多地方都会被划进来。 ”市环保局污防处负责人说,初步调研发现,今年调整禁燃区范围,崂山、城阳和黄岛区的大部分地区将会纳入禁燃范围,即墨市也有望纳入禁燃范围。一旦纳入禁燃范围,将不准再新上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工程项目,且会对正在使用的工程项目给定一个整改期限,限期改用清洁原料。此外,禁燃范围内的居民若燃煤,也必须使用固硫型煤。 “禁燃区内燃煤,对煤炭的硫含量都有严格要求,环境监测人员会对企业所采购的煤炭,分批采样监测,发现违规情况就可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这名负责人说,扩大禁燃区范围,可提高我市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哪些属于高污染燃料

  据介绍,高污染燃料包括:高污染燃料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硫含量大于0.3%(指可排放硫含量)的固硫蜂窝型煤,硫含量大于0.5%、灰份含量大于0.01%的柴油、煤油,硫含量大于30毫克每立方米、灰份含量大于20毫克每立方米的人工煤气。

  今年禁批新建项目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我市将严格控制燃煤消耗总量,耗煤建设项目必须实行煤炭减量替代,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除“上大压小、以新代老”和董家口、新河工业园区域外,全市原则上不再新上工业和供热燃煤锅炉。此外,今年我市还将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实行区域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确保增产减污。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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