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国家统计局石家庄调查队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一月份,石家庄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9%,涨幅较去年十二月份减少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8%,非食品价格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2%。与往年的春节月份相比,今年新涨价因素属于较低水平。
八类商品“六升二降” 食品涨幅退居次席
从构成居民消费价格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看,呈“六升二降”态势,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涨幅最高,同比上涨2.0%,向上拉动价格总水平0.22个百分点;一向高居榜首的食品类此次退居次席,涨幅为1.8%,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0.61个百分点;第三是居住类,价格上涨1.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烟酒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涨幅较小,分别上涨0.7%、0.3%和0.2%;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降幅分别为1.5%和0.8%。
一月份虽然受“春节”影响,鲜菜价格环比明显上涨,但由于今年一月份气温偏高,鲜菜价格普遍低于上年同月。所调查的鲜菜中,只有豆角、西红柿、茄子、胡萝卜、生姜、蒜薹价格高于上年同月。一月份鲜菜类价格同比下降9.5%,影响食品类价格下降1.56个百分点,拉动价格总水平下行0.49个百分点。
一月份虽然临近春节,但猪肉价格不升反降,价格同比下降12.8%,影响价格总水平下降0.30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之所以不涨还跌,主要是受生猪存栏数较大的影响,市场猪肉供应量充足,抑制了价格上扬。此外居民消费观念悄然变化,猪肉需求量明显减少。三是由于年前单位团体聚餐的取消或减少,也影响了猪肉价格。
春节前夕,由于用工紧缺,钟点工费用上涨,影响家庭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2.7%。
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
一月份,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因素有两种,一是翘尾因素。一月份翘尾因素为负增长,对价格总水平有下拉作用,向下拉动约0.4个百分点;二是新涨价因素。新涨价因素约1.3个百分点,与往年的春节月份相比,也属于较低水平。受此影响,一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收窄。
今年一月份天气偏暖,鲜菜价格回落。受供应量和上年基期影响,主要副食品同比涨价面减小,部分商品涨价幅度减弱。但农产品是密集型劳动力产品,随着人工成本的提高,农产品价格不会大幅下降,仍会处于较高水平。
医药保健类价格上涨是受去年以来部分药品价格陆续调整影响,其变化和影响不会太大。
另外,受人工费不断提高影响,部分服务项目价格有上涨预期。综合分析,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仍会保持小幅增长态势。
(责任编辑: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