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完成300余件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 为立改废打基础

2014年02月24日 11:34   来源:华龙网   

  本月21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全市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清理工作总结会。借助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我市直辖以来现行有效的195件地方性法规、176件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并提出立法建议,助推重庆民主法治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副主任周旬,市政府副市长谭家玲出席会议。

  引入第三方机构 清理300余法规规章

  在过去,针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要想进行清理,大多采取自查自纠的方式。但就在去年,重庆在全国首开先河,决定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清理,向高校借脑借智,以确保法规规章的公正、权威。

  2013年6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与西南政法大学正式签署委托协议,成立法规清理项目组,整合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重庆工商大学等高等院校的近200名专家学者,对重庆直辖以来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本次清理共涉及地方性法规195件,政府规章176件,涵盖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按照地方性法规合法性、适当性、有效性、技术性四项主要清理指标,政府规章合法性、合理性、执行性、协调性、时效性、规范性六项主要清理指标,经半年多努力,目前,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

  工作中,法规清理项目组建议废止规章12件,尽快修改规章28件,适时修改规章66件,并提出数百条立法建议,为政府规章的立改废打下基础。

  落实清理结果 有望成法规规章立改废参考

  “这次法规清理工作,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清理,变专项清理为全面清理,变自主清理为委托清理,顺应了法治重庆建设的新需求,夯实了提高立法质量的新基础,开辟了科学民主立法的新途径。”工作总结会上,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表示,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将把法规清理结果落到实处,提高我市立法质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晓涛表示,本次清理成果,将运用在下一步政府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中。其中,针对建议废止的规章,市政府法制办将及时与实施部门沟通,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按照程序提请市政府废止。

  针对建议尽快修改的规章,将及时与实施部门协商,将确需尽快修改的规章纳入政府立法计划。针对建议适时修改的规章,将进行深入调研,待时机成熟后,适时进行修改。

  同时,市政府法制办将提高立法审查质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实行“开门立法”,扩展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

  建议建立清理长效机制 提升立法质量

  要想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建设法治政府,建立法规、规章定期清理评估的长效机制,是一大关键。

  为此,西南政法大学法规清理项目组建议,我市可适时出台政府规章定期清理规定,明确规定清理的组织、启动机制、标准和方式、清理程序、具体要求、法律责任等,让长效机制更为明确化、法律化。

  同时,针对因上位法变化带来的清理需要,政府内部可建立上位法立改并废实时跟踪机制,定期发布最新立法动态,以便及时掌握上位法修改情况,为政府规章的及时修改提出建议、意见。

  在资源可得的情况下,可考虑将跟踪范围扩大到相关兄弟省市和全国主要大中城市,并建立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资源数据库,为今后我市相关领域的立法提供借鉴和参考。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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