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针对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以及研究生考试的招生,重庆市教委发布了招生信息“十公开”政策。
今年开始,市教委要求,考生要查询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十方面内容,可通过市教育考试院、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及在渝高校等单位网站或高校招生信息专栏查看信息。
中学必须在本校及考生所在班级开辟公告栏公告。只要属于必须主动公开范围的高校招生信息,就必须在高校招生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具体来看,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指南应包括高校招生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另外,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目录应包括高校招生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重庆从2005年开始实行高校招生信息“六公开”,公开范围包括高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录取各阶段时间安排、志愿征集、考生成绩、分数线、高校录取最低分、考生录取结果、咨询举报方式等信息。
2010年以来,在原有基础上,各类高校被要求在考生报到注册前,履行招生信息“七公开”义务,并发布防招生欺诈八招,建立非法招生预警机制等举措。
记者 林祺 实习生 丁诚程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