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单独两孩”:3月前怀孕需补领再生育证

2014年03月06日 08:12   来源:人民网   张维实习生张欢

  3月1日前怀孕的准妈妈是否属于违反政策?符合条件领取再生育证需要多长时间?省卫计委近日下发《关于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指导意见》,“单独两孩”的靴子在全省彻底落地,有群众就此询问相关生育政策。对此,省卫计委表示,凡符合“单独两孩”政策,3月1日后出生的孩子都不再视为“超生”。

  据介绍,违反政策生育的行为是以孩子出生时间作为事实认定的节点,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怀孕,因孩子还未出生,不能视为违法生育,只能属于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怀孕。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怀孕在3月1日前,出生在3月1日后的,不再视为违反政策生育。但是该夫妻需要补办申请再生育的手续,补领再生育证。

  政策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送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的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批准,对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单独两孩生育条件的,不发给再生育证,并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再生育的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既没有非婚生育的子女,也没有另外收养子女。如果这个家庭夫妻双方原生育过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子女,但只存活一个的,视为只有一个子女。如果这个家庭属于再婚夫妻,再婚前与原配偶生育的子女,不论是否带入这个家庭,均要合并计算子女数。例如,再婚夫妻原各有一个子女,即使现家庭只带来一个子女或没有带来子女,这个家庭也不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条件。(记者张维实习生张欢)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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