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 青海今年建300个美丽乡村

2014年03月13日 17:06   来源:西海都市报   李艳芳

  3月12日,记者从全省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2014年全省安排“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共300个村。其中,西宁市58个、海东市126个、海南藏族自治州34个、海北藏族自治州22个、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15个、黄南藏族自治州21个、果洛藏族自治州12个、玉树藏族自治州12个。

  建设方式分为县级负责、结对共建、专项支持、省级补助、分类指导五种。其中,继续按照“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的建设模式,动员全省党政机关、驻军单位、企事业单位、中央驻青单位、援青省市结对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2014年共安排624个单位、6个援青省(市)与300个村庄结对共建,其中,党政机关439个、驻军单位17个、企事业单位168个。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2.1亿元补助资金用于300个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按地区分档补助,其中:西宁市、海西州按每村50万元补助;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按每村66万元补助;玉树州、果洛州按每村80万元补助。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融资贷款的贴息等。

  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年度工作,2014年1月开始,12月结束,分启动、实施、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启动阶段,1月至2月,组织开展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选点和调查摸底,协调安排结对共建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各市(州)、县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村庄建设工作,分级培训县、乡(镇)、村干部,熟悉工作流程。

  实施阶段,3月至10月,参与高原美丽乡村建设的结对共建单位派驻工作组,深入村户,协助“两委”积极推进项目开工建设;6月底,召开中期汇报会,督促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组成考核验收组,制定考核验收方案,对各地高原美丽乡村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验收。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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