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散布砍人谣言小伙致歉 称发微博前要三思

2014年03月18日 08:16   来源:京华时报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3月14日下午4点半左右,成都市春熙路一带不少市民在不明原因下狂奔,网上随即出现春熙路发生暴力伤人事件的传闻。大量民警赶到现场展开调查,并未发现伤人事件,警方及时辟谣。随后,造谣者李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刑拘,另有两人受到治安处罚。16日,记者在成都市看守所见到了18岁的李某,对于自己的行为,他直言十分后悔。

  李某事发前在成都一家酒店当厨师。他说,事发时在春熙路附近,看到很多人从某商场跑出来,他来不及问,跟着人群跑,后来用手机发了条“成都春熙路发生暴乱,我在现场,简直心惊肉跳,毛骨悚然”的消息,并配发了3张手机拍摄的照片到QQ空间,还同步到了微博上。“我不晓得那个商场发生了什么事,以为有人在砍人,就以为有暴乱。”

  成都警方表示,希望广大市民对出现的各类危害信息要有一个判明过程,不信谣、不传谣。遇到突发情况要有序规避,不要惊慌失措,并及时报警求助。

  >>对话当事人

  以为假消息信不信无所谓

  记者:你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在网上发的消息与事实不符?

  李某:官方消息出来后。我想官方都说了,我的假消息人家信不信也就无所谓了,下班回来晚上九十点钟删的。

  记者:对于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你作何感想?

  李某:我做了坏事,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后果。

  记者:对于那些因你的不实消息而受影响的市民,你有什么想说的?

  李某:我想说对不起。

  因为我个人犯的错,给他们带来害怕、恐慌,担忧家人。心里特别特别难受。希望发微博的朋友们,一定把我这事引以为戒,没有看到的,不能虚构去发,最好等到官方消息证实了之后再发,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链接

  散布“砍人”谣言湖南4人被查处

  据新华社电记者17日从湖南长沙、株洲公安机关获悉,警方16日依法对4名散布、传播虚假不实信息,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人员进行了处理。

  据长沙警方通报,警方经调查发现,14日13时05分许,长沙某公司员工胡某(男,30岁)在有60余人的“陌陌”群内称:“开福区豹子塘发生砍人事件,现有多名暴徒驾车进入天心区,请各位千万小心。”这条子虚乌有的消息随后被网友通过微博、微信大量转发,长沙警方依法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15日9时许,张某(男,14岁)在望城某网吧通过QQ“说说”,发布其一女同学在汽车西站被人砍杀的虚假消息。长沙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但因其未满16周岁,决定不予执行行政拘留。

  康某(女,27岁)于14日13时50分许,在微博中发布虚假消息称:“高速路口抓了二十几个,据说这些人招供,大批外地人涌入了长沙,大家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据株洲警方通报,部分网站、QQ群及微信群近日出现“株洲警察在神农公园搜出二三十把暴徒使用的刀具”“现在株洲已经进入二级战备状态”“株洲的朋友最近不要在人口密集区停留”等内容的帖文,被网民大量转发传播,引发恐慌情绪。经警方调查核实,上述帖文为不法分子编造的不实信息。刘某(男,34岁,湖南株洲人)出于恶作剧目的,编造虚假信息,造成恶劣影响,警方考虑其认错态度较好,并主动投案自首,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责任编辑: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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