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初召开的政协兰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兰州市政协委员马忠山通过本报呼吁兰州市应提高“失独”家庭扶助标准,让更多的“失独”老人获得医疗、生活等多方面保障。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口委获悉,兰州市“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由现在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由现在的每人每月160元提高到400元,本报关注“失独”家庭报道有了结果。
本报关注“失独”家庭
呼吁兰州市提高相应扶助标准
在2013年初召开的政协兰州市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兰州市政协委员马忠山通过调查发现,我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正在成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群体。据推算中国自1975年到2010年出生的2.18亿独生子女中,超过1000万人在25岁之前死亡,从而造成2000多万名父母成为“失独”者。来自兰州市人口委的数据显示,目前兰州市“失独”家庭为877个,这些家庭正面临着养老、看病等生活困难。兰州市对“失独”家庭的救助主要依据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象是兰州市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马忠山委员认为兰州市“失独”家庭目前每月领取到的各类扶助金超不过200元,这样的扶助标准与其他城市相比处于偏低水平。如北京市每年为每位“失独”父母出资2800元,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陕西省60岁以上“失独”夫妇每月得到扶助金800元至1000元;深圳“失独”家庭每月最高可领取政府补助770元等。对于“失独”老人来说,获得更多的经济扶持对他们是医疗保障、生活保障等养老服务的必需。本报关注2013年兰州市两会报道中,结合兰州市政协委员马忠山提交的重点提案,推出了《让失独家庭补助金再高点》报道,呼吁兰州市提高对于“失独”家庭救助标准。
今年起提高扶助标准
扶助金提至500元/人·月
昨天记者从兰州市人口委获悉,自2014年1月1日起,兰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特别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两户”家庭提前5年享受奖励扶助政策。具体来说,兰州市调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将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国家特别扶助金为城市每人每月340元、农村170元);独生子女伤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国家特别扶助金为城市每人每月270元、农村150元),城市和农村统一标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调整发放范围年龄提前:将农村“两户”家庭提前5年(即年满55至59周岁的对象)享受奖励扶助政策,60周岁后对接国家奖励奖扶政策。除年龄外其他条件均按照国家奖励扶助规定执行。
据了解,此次兰州市提高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标准,调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发放范围,是今年兰州市政府为民兴办实事之一。据悉,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提标部分及家庭提前5年纳入奖励扶助政策的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兰州市各县区财政、计生部门将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并按照调整后的标准给予发放落实。(首席记者 丁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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