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企房产将公开招租 透明竞价杜绝二房东

2014年03月31日 09:18   来源:南京日报   

  今天,“南京市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与出售”板块,正式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网、House365网同步上线运行。

  “这是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走市场’的关键一步。”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属国企总计280余万平方米的房产出租,今后将通过公开透明的市场化方式,公允定价,公开招租,以防范租赁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同时拓宽选择面,为维护国资安全、实现国资经营效益最大化提供保障。

  统一信息发布交易平台,全面监管国企房产出租行为

  目前,10个市属集团在租房产约5400项,共280余万平方米,面积大致相当于11座紫峰大厦或32座金陵饭店,年租金收入在10个集团年利润中占比超过15%。

  3月19日,市国资委下发的一则《通知》,在新工、紫金、商旅、交通、城建、地铁、新农、安居、河西、港口10个市属集团以及近百家下属企业中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这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的通知》明确:年租金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房产出租项目及无底价出租项目,应统一通过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公开招租;年租金底价在100万元以下的房产出租项目,可由市属集团自行选择公开的信息发布渠道,自行组织公开招租。但招租信息和招租结果须同步在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

  “说白了,就是把过去分散在数百家企业手中的5000多处经营性房产租赁业务,统统纳入市属集团的管理范围,租金底价必须参考市场价,明确市属集团承担管理责任

  明确了决策流程、方案内容、信息披露、合同范本、检查考核的‘五统一’管理,同时通过南京产权交易中心这一交易平台进行监管。”市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说。

  据介绍,此前市国资委组织各集团监事会,对全市国企房产租赁管理行为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结果发现了不少问题:有企业房产出租的市场调研、询价竞价流于形式,租金水平与市场脱节;有企业合同执行不严,条款留有漏洞;甚至查出了签约主体不合法、截留租金等严重违规行为。在对上述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处罚、责成相关集团整改租赁价格显失公允等问题的同时,市国资委出台了上述通知,从制度上对市属国企房产的出租行为进行规范。

  国企房产出租,租金底价是否公允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在上收国企房产租赁权的同时,我市对房产租金底价形成也作出了重大改革。”南京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说,以往,500平方米以上的国企房产出租,底价要求由中介机构评估形成。由于评估过程花钱费力耗时,且往往因经营业态不同、时点不同,造成评估价格难以反映市场现状。而此次“走市场”,借鉴了私人房产出租模式——“以同期、同类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出租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审定形成租赁底价。可以说,这是公认的最简便、省力又可靠的路径。

  改革同时明确了不同层级的监管责任——出租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审定形成租赁底价;市属集团对集团范围内企业房产出租负有管理责任;市国资委对市属集团国企房产出租的出租率、租金收缴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公开透明是此事改革的关键。”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说,针对过去屡见不鲜的“二房东”转租现象,此次改革从制度设置上完善了程序,堵塞了漏洞。除以商业综合体开发形式的招租外,房产出租合同明确禁止转租行为。房产出租期限超过3年的,须建立合理的租金增长机制,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同时,规定出租信息发布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报名者时,允许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以不低于底价的标准签订租约。有两个以上报名者时,需通过产权交易中心竞价产生。

  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说,选择南京产权交易中心网和365地产家居网作为市属国有房产出租信息发布的主渠道,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提高房产招租信息的覆盖面,增加信息透明度,确保租赁行为全过程阳光操作。

  据了解,考虑到部分房产建设初期被赋予了一定的社会保障性质,此次改革明确了托底条款:“个别涉及特殊用途的出租项目,经市属集团董事会集体决策后,可以直接协议方式出租。”(张小川 马卫先)

(责任编辑: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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