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广州市第2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拉开序幕。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和市地税局了解到,去年两个局为纳税人减免各项税费合共145亿元。
市地税:减免税费约90亿
广州市地税局指出,去年全市地方税费收入达到2153.8亿元,组织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8.4亿元。认真落实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营改增”、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去年共为纳税人减轻税费负担约90亿元,其中为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8.06亿元,让纳税人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10.1亿元,为4.2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1.0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市税务部门创新推出“税融通”项目,以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作为银行信贷担保,共给予221家中小企业核定授信额度10.1亿元。
市国税:减免税费55亿
广州市国税局介绍,2013年“营改增”入库增值税77.98亿元,总体减负68.58亿元。全年办理出口退(免)税355.2亿元,惠及全市5236家出口企业。去年,全市共有72.27万户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暂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7342万元;共有9014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企业所得税4106.8万元。
致全市纳税人的公开信
尊敬的纳税人:
四月的广州,春意盎然、生机勃勃。值全国第23个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我谨代表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向为广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全体纳税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税收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保障。长期以来,广州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宗旨,依法组织收入,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全市纳税人辛勤劳动、诚实经营,用智慧和汗水创造美好生活的同时,也创造了源源不断的财富和商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2013年,广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420.14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1.7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905.7亿元,增收80.2亿元,圆满完成预期目标,广州的城市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广州始终把民生幸福作为最高追求,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努力让改革发展的福祉最大限度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进入“十二五”以来,广州市每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75%以上用于民生和社会公共事业,2013年支出达462.3亿元,占76.2%。税务部门办理全市出口退(免)税355.2亿元,组织征收社保费615.7亿元,为企业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保障,有力推动了广州经济社会发展。
人民创造财富、政府创造环境。今年是广州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广州要更好更快地发展,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每一位纳税人的支持与配合。我真诚希望广大纳税人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税务工作,争做依法诚信纳税、创造社会财富、构建和谐社会的楷模。同时,市政府继续不遗余力地支持企业发展,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集中更多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税为兴国,国为民利,利为民生”的良性循环。我坚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广州一定会不断增创改革新优势,抢占发展制高点,奋力开创新型城市化发展新局面,成为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祝愿全市纳税人工作顺利、事业进步、家庭幸福!
广州市人民政府 陈建华
2014年4月1日
(何颖思 地税宣 市国税)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