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40元调整至710元

2014年04月01日 15:02   来源:东方网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上海从今天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社会救助标准。本次调整的社会救助标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保家庭中有劳动收入人员的就业补贴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民政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等。

  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从4月1日起,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6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提高10.94%;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20元,提高24%。今年低保标准增加的幅度比较大,尤其是农村低保标准是历年来增幅最高的一次,城乡低保标准的比例由2013年的1.28:1缩小到1.15:1。这次调整低保标准是本市第18次调整城镇低保标准和第14次调整农村低保标准。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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