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怀孕的,可带上围产卡等材料抓紧过来拿表、办证了。”昨日,怀孕3个月、家住秦淮区棉鞋营的朱女士接到居委会通知,已可以办理“单独二孩”的生育审批工作。昨天,记者获悉,从江苏省单独二孩政策发布以后,南京一些街道社区已经开始接受“单独二孩”申请了,有街道坦言,他们已经开始受理单独二胎的申请,但目前来的人以咨询为主,只有少数个别的居民申请了单独二胎,并且是以已经怀孕的准妈妈为主。
记者了解到,南京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后,“双独”生二胎办证相应进行了简化,只需要出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即可。南京市计生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放开单独两孩之后,对于双独两孩的审批手续就相应简化了不少,只需要审核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即可。
对于“单独二孩”准生证申请,居民可到相应居委计生部门申请,村民则到村委会申请。
南京社区
有的已收到二胎申请
双独两孩
按照单独两孩的办
昨天,南京市人口计生委发布了《南京市关于再生育子女审批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记者获悉,在该办法中,对于审批对象,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进行了一系列明确规定,这个办法的出台表明南京无论是双独二胎,还是单独二胎,都参照这个办法实施,这意味着南京的单独二胎时代正式开启……
条款 所需证件或材料
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一方独生子女证明
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只有一个孩子的 民政局残疾等级证书、因公致残的单位证明、见义勇为相关证明
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一方丧偶证明、一方未育情况证明
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一方未育情况证明、一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等证明
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依法收养有关证明、双方未生育证明
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在单位从事井下作业的证明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女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证明、男方其他兄弟无生育条件证明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女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证明、女方无兄弟证明、赡养协议书、女方姐妹承诺书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女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证明、男方为一子一女户证明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女孩的 女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证明、县、镇级滩涂证明(五亩以上)(村)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女方为我省农村居民的证明、从事海洋捕捞业的证明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夫妻为主要从事种植业或者养殖业的农村居民,一方经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只有一个女孩的 夫妻从事种植业或养殖业的本省农村居民证明、一方县级以上医学、劳动鉴定机构确认为非遗传性一级或者二级肢体残疾证明
夫妻双方均为归侨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回内地定居不满六年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夫妻双方所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夫妻均为归侨或港澳台居民证明、回内地定居不满6年证明或所生育的孩子不在内地定居证明(中文,经公证)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或者外国人,本省居民的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执行本条例规定时,不计入生育的孩子数 一方港澳台或外国人居民证明、配偶一方婚前已有的孩子以及双方婚后生育的孩子均不在内地定居的证明(中文,经公证)
再生育审批需要证件、证明(省条例)
批准再生育的
将收回独生子女证
之前一直被广大网友垢病的“二胎”审批手续繁杂,时间拖延的问题,昨天,记者从《办法》中获悉,南京市对于一孩的登记审核办证已经简化,然而,生育二孩手续与生育一孩相比,则显得复杂得多。
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夫妻,独生子女一方及其父母均为本市户籍,其父母婚姻、生育情况没有变化的,可出具其父母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证明作为审核的证明材料。一方非本市居民的,省外的应出具户籍地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省内应出具户籍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
昨日,多个街道计生工作人员表示,“单独二孩”审批加上公示时间,预计最快16个工作日就可以办好。
审批手续
最快16日即可办好
因为申请单独两孩涉及提供各种证明材料,方法要求,以区为单位规范“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有关申请内容,其中包括现行生育政策、办证所需证件或证明材料、审批流程、办证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办理地点等。可采取折页、办证证明材料表单、公示栏、微博等多种告知形式。
此前,不少市民关心,申请单独两孩后,独生子女证会不会被收回,这个疑问目前有了答案。记者从《办法》中获悉,街道(镇)对已婚育龄妇女婚姻、生育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在《南京市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变更。批准再生育或违法生育的应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予以注销,并以适当的形式告知申请人。
条款 所需证件或材料
夫妻一方婚前非婚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 一方未育证明
夫妻婚后生育的两个孩子(其中第二个孩子系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经过批准的生育),经鉴定均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第二个孩子的《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两个孩子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证明
只有一个孩子的农村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姐妹,且该兄弟或姐妹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者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的证明、一方只有一个兄弟或姐妹的证明、残疾证明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为无生育能力的证明
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男方无兄弟,只有两个姐姐或者妹妹,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的证明、男方只有两个姐姐或妹妹证明、其中一个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或将严重影响婚配的县级证明
只有一个女孩的农村夫妻,女方兄弟均为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严重影响婚配或者无生育条件),夫妻共同赡养女方父母和兄弟的(只适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的证明、女方兄弟残疾证明、赡养协议书、女方姐妹承诺书
女方为无兄弟的农村居民,一方招婿没有到女方落户,但已共同承担起赡养女方父母的义务,现家庭只有一个女孩的 女方为农村居民的证明、赡养协议书、女方姐妹承诺书
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双方均为丧偶的 双方丧偶证明
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丧偶,一方孩子由原配偶抚养的 一方丧偶证明、另一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双方原各生育的一个孩子均由原配偶抚养的 双方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再婚夫妻原各生育过一个孩子,一方原生育的一个孩子由原配偶抚养,一方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三)、(七)项或第二十三条第(二)(三)、(五)项和第二款规定条件的 一方离婚协议、另一方符合上述条款的证明
再生育审批所需证件、证明(南京市特殊情形)
3月28日后
生下的单独两孩不处罚
在该办法中明确提出,需要创新各种办理形式。推行委托办理,对当事人确有特殊原因或实际困难无法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其近亲属代为办理。人口计生部门凭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相关申请和身份证明,予以受理办理。
对于有特殊困难的群众,主动上门办理,同时可以约定双方合适的时间办理。推行网上办理。依托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等,积极开展网上申请办证,方便群众查询办理情况。有条件的地区,推行证件网上办理。
特殊情况
可委托办理、上门办理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计生部门获悉,但凡是在3月28日生下的单独二胎,那么就不算超生,符合现在放开的单独二胎政策,不会对此进行处罚。随后,记者联系上市民刘先生,他的第二个宝宝是在3月28日02:00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出生的。
刘先生开心地告诉记者,他爱人的预产期是3月22日,如今孩子十分争气,在妈妈的肚子里多等了6天,刚好赶上政策放开了。
而如果当事人符合再生育一孩政策,但是在政策实施前,即今年3月28日前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那么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是政策实施后才生的,还没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的,可在2014年9月30日前补办;10月1日以后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生育的,要按照《条例》第45条规定处理。
备注:1、申请人除提供上述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国家工作人员需由单位提供婚育证明(苏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