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发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去年相比,招生政策基本稳定,但一些新变化引发关注。其中,新政策对高校招生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明确作出规定,只能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杜绝“点招”的操作空间。
新出台的《工作意见》提出,根据教育部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高校须将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原则等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并向社会公布。
相关专家表示,与去年相比,使用1%预留计划的“范围”缩小了。新政策取消了预留计划招录线下特长考生的“后门”,有望彻底杜绝“点招”的操作空间。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