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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懂法”的儿科医生童某在众多媒体记者和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彭崧面前当了一回“律师”。今天下午,这名儿科医生在没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以原告的身份起诉黄浦区区政府,要求黄浦区人民法院撤销区政府此前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行为。
出乎原告童某意料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律师,也不是区政府的普通工作人员,而是黄浦区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区长彭崧。“不管来的是谁,在法庭上我们都是平等的,我不紧张。”尽管声称自己不紧张,但童某在庭上陈述事实时还是有意不看彭崧,他更喜欢面向媒体席上的记者发言,“毕竟是‘民诉官’,还来了个大官。”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则迎来了今年以来接待量最大的一天。除了原告、被告外,还有来旁听的数十家媒体记者、近10名支持原告的拆迁户以及应区政府邀请前来旁听的黄浦区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基层街道负责人等。
拆迁户们想看看“民诉官”能不能成功,政府官员们则是来“学习”的。根据黄浦区政府4月30日出台的新规定,未来,该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将成为常态。区长彭崧算是一个带头者。
儿科医生不请律师“裸诉”区政府
“民告官”的困难,童某在今年2月着手准备起诉时,就已经感受到了。他找过很多律师咨询,律师大多愿意给他一些建议,但并不愿意接手这种“民告官”的案件,因此,这名“不太懂法”的儿科医生决定,不请律师“裸诉”区政府。
2012年,上海市黄浦区政府对童某公房所处的露香园路地块以“旧房改造”的名义进行征收拆迁。童所在的一间建筑面积17.87平方米的亭子间内,有5个户口,除童某一家3口外,还有其岳父岳母。
这套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块征收范围内居住房屋评估均价为23799元/平方米。区政府开出的条件是——核定原告户可得货币补偿款824801.94元、无认定建筑面积以外的使用面积补贴10万元、面积奖励费89350元、搬迁费500元、装潢补贴8935元、家用设施移装费按实结算,并提供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凤丹路的两套价值分别约48万余元、70余平方米的安置房源供其选择。
然而,这个看似妥当的安排,并不为原告方及其余未签约被拆迁户所认可。
记者注意到,黄浦区位于上海市的中心,而露香园路项目又位于黄浦区的核心地段,即豫园(城隍庙)附近。处在该地段的露香园公寓2014年4月3日公布的精装修房均价为每平方米8.5万元。而区政府提供的安置房源,位于上海的青浦郊区,从那里进入市区约40余公里。这也是童某等迟迟不愿接受安置的重要原因。
据黄浦区区长彭崧介绍,露香园路项目的签约率目前约为96%,尚有4%的住户未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一名前来旁听的拆迁户告诉记者,自己想要“原拆原位”(即在原居住地附近获得安置房源——记者注)。
童某提出的要求是,能在上海市卢湾区(也是市中心城区,2011年合并至新的黄浦区——记者注)得到一套三室一厅的安置房源。因“不符合已经出台的征收补偿规定”,童某及剩余拆迁户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
这次诉讼,童某把关注的焦点放在了“土地储备”上。他告诉记者,房屋所在的地块原为“露香园二期的储备地块”,露香园开发商和上海城投公司对这块地拥有使用权,不在政府征收的范围内,“就算拆迁,也应该是开发商来拆,按商业拆迁来算,不能以‘旧房改造’为由被政府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