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历史档案:农奴交换的契约

2014年05月13日 14:57   来源:西藏新闻网   

  

  西藏档案馆馆藏藏文历史档案。(西藏档案馆提供)

  编者按:

  历史就像朵朵浪花,匆匆逝去,终归平静。当我们拂去档案的灰尘,重温尘封已久的文字时,那段黑暗的岁月便会在心中泛起阵阵涟漪,因为它是历史真实的折射、客观的反映,没有任何的浮夸与粉饰;它让历史停留在彼时彼刻,也让我们对今天的生活看得更真更切,让人不自觉在新旧对比中感知历史的真实,感受今天美好生活来之不易,感恩党和政府带来的幸福和安康。今天,我们推出《新旧西藏对比·西藏历史档案》栏目,其意义就在于此。

  译文:

  政教二业之法官大人足下[1]:

  小的以下具名者呈上此契约,信誓不渝。小的董热群则属民罗布西宗与哲琼牧场的儿子南康两人之间已进行交换。从此罗布西宗成为拉章[2]之完全属民,对此保证无任何争议,倘若将来在此人的权属上内外出言不一,相互滋生争端的话,如小的董热群则呈文中所言,其责任完全由小的来承担,不使拉章对此有任何担责。

  上述各节,双方业已协商妥当,必将言而有信。倘若出现违约,自当向法官大人缴纳罚金三两藏银。立字者群则(签章)。

  藏历火龙年10月23日

  注释:

  [1]政教二业之法官大人足下:是旧西藏盟誓性质的契约类文书的起始句。

  [2]拉章:指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的拉章。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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