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新京报等媒体发布消息,有关部门决定,佛山市委书记李贻伟接替方旋出任广州市委副书记。公开资料显示,方旋出生于1954年10月,按照规定,他本应于今年10月“到点退休”。对于其“早退”,舆论普遍认为与其“裸官”身份有关,因而,方旋离任,被看成地方加强“裸官”治理和预防腐败的新举措。
生活中,人们把那些妻子和子女移居国外、自己孤身一人在国内任职的领导干部称为“裸官”。无数已查处的腐败案件证明,“裸官”身在中国,心在国外,无牵无挂,或者通过贪腐行为向远在海外的家人输送利益,或者一有风吹草动迅速“出国”与家人团聚。因而,“裸官”引起了组织部门和社会舆论的高度警惕,在“干部任用条例”中,也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比如,不得继续提拔、不得担任重要职务等。而纪检监察机关在治理“裸官”时,也往往要求其在“配偶子女回国”和“本人辞职”中间作出选择。广州市委副书记方旋的“裸官”身份如果属实,其提前退休被舆论认为“动真格”,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开始”,“国家对‘裸官’越来越严了”。
但对于公众而言,似乎缺少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还有一连串的疑问没有解答。一个地方主要官员面临着怎样的“裸官”处境?自己和家庭出于何种原因作出选择?组织部门如何认定?是否如实进行了历年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早退”是上级意见还是本人意愿?这些疑问,或者由组织部门出面,或者当事人自己出头,需要对公众和社会舆论有所交待。必要的解释、说明,不但可以消除普遍的猜测和疑虑,也对类似经历的官员有警示和借鉴意义。
近期,官员离任需要作出解释的,这并不是个例。广西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上林县一副局长出国逾期未归被免职”。这则由“上林县纪委”提供的消息称,上林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杰向单位请休假,“休假时间为4月21日~25日、4月28日~30日共8天”。5月3日18时53分,李杰从国外(印尼)打电话给环保局领导称其要辞职在外创业,交代其妻子梁某代其办理辞职相关手续。5月4日9时许,梁某拿李杰辞职报告书交到环保局。
一个环保局副局长,休假逾期之后,在国外打电话向所在单位领导“辞职”,这样的情形令人疑窦丛生。领导干部的休假、出国都有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约束,即便到了国外,感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想要留下,也必须在履行程序、辞去公职之后。否则,舆论有理由怀疑其目的绝非“创业”那么简单,可能存在躲避调查、逃避责任甚至“出逃”之嫌。
据介绍,上林县委对此“高度重视”,指示“要进行妥善处理”。县环保局“意识问题严重之后”,召开会议,“排查李杰分管工作有无泄密行为和其他不良行为,并要求其妻子梁某督促、动员李杰回国办理相关手续”。5月5日,上林县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李杰的县环保局党组成员职务,同时由县政府免去其县环保局副局长职务”。5月5日晚上,李杰“回到上林”。5月6日,他“亲自将辞职报告交到县环保局”。5月7日,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5月9日,县委组织部批准,“同意李杰辞职”。
“本人回国”,似乎让很多人松了一口气,随后,正常履行辞职程序,也证实着这名官员某种程度的“清白”,至少没有“在纪委查办之下出逃”的问题。但此事引发的疑云依然没有消散。比如,休假、出国的过程有无审批和监督,纪委是否对此事进行过调查,其本人为何在国外提出辞职,组织审查的结论如何等。从公开信息来看,县委常委会免去的是其“领导职务”,而李杰辞去的,则不可能是已经被免掉的职务,而只能是“公职”,即告别公务员身份。否则,组织处理程序就会造成混乱。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退休、休假、出国、免职、辞职,都是事关公共权力运行的大事,离不开社会监督,如果媒体和舆论感到疑惑,有关部门就需要进一步加以解释和说明。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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