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地方经济首页 > 即时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北京一局长受贿两套房产 称买房者是情妇非受贿

2014年06月05日 08:37   来源:京华时报   孙思娅

  丰台区原人防办主任、民防局局长崔爱国被认定受贿104万余元及两套住房,他辩称给他买房的女老总是他谈婚论嫁的情妇,对方是用他的钱帮他投资理财,但此番辩解未被法院采纳。昨天记者获悉,一审获刑12年的崔爱国上诉后,市高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0岁的崔爱国是北京人,大学文化,2000年5月担任丰台区人防办主任,2007年起任民防局局长。

  法院一审查明,2007年,崔爱国为北京星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宜泽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租赁和使用人防工程中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后在换购丰台区镇国寺北街8号院一套房屋时,收取两公司给予的104万余元。

  2005年至2011年间,崔爱国利用职务便利,为女子贺某承租人防工程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贺某出资60余万元购买的丰台区风荷曲苑住房一套、出资140万元购买的丰台区玺萌鹏苑住房一套。2012年8月15日,崔爱国被抓获。

  受审时,崔爱国对于收受两家物业公司贿赂的指控没有异议,但称涉及贺某的受贿指控不属实。他称,自己于2003年底经某领导介绍认识了小他18岁的贺某,2005年两人发展为情人关系,并谈婚论嫁。崔爱国说,他和妻子感情不好,曾几次想离婚,都因孩子没有离成。2007年,他和贺某同居后,将自己全部存款、卖房款以及工资卡等都交给对方保管,贺某买房是帮他投资理财。

  贺某则称,两人是行受贿关系,她从2003年起开始做人防工程,通过崔爱国等人的帮助在丰台区承租了16处人防工程,有12处转租出去,这些年净利润有1000多万元。

  崔爱国曾经的领导和下属做证说,贺某没有人防工程使用证且按规定人防工程不能转租,但有崔爱国关照,他们不会认真审核贺某的承租资质。贺某承租的人防工程因扰民遭投诉被要求关停时,崔爱国多次协调不让关停,有同事想要处罚贺某,还被崔爱国批评过。

  一审法院鉴于崔爱国亲属能够积极为他退缴赃款等情节,对崔爱国酌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崔爱国提出了上诉。他认为,认定其受贿所依据的房屋价格鉴定价值数额有误,他和贺某是同居关系,对方为其购买的房屋不应认定为受贿,请求从轻处罚。

  市高院指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应予维持。

(责任编辑:宋雅静)

鍒嗕韩鍒帮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鍏充簬缁忔祹鏃ユ姤绀� 锛� 鍏充簬涓浗缁忔祹缃� 锛� 缃戠珯澶т簨璁� 锛� 缃戠珯璇氳仒 锛� 鐗堟潈澹版槑 锛� 浜掕仈缃戣鍚妭鐩湇鍔¤嚜寰嬪叕绾� 锛� 骞垮憡鏈嶅姟 锛� 鍙嬫儏閾炬帴 锛� 绾犻敊閭
缁忔祹鏃ユ姤鎶ヤ笟闆嗗洟娉曞緥椤鹃棶锛�鍖椾含甯傞懌璇哄緥甯堜簨鍔℃墍    涓浗缁忔祹缃戞硶寰嬮【闂細鍖椾含鍒氬钩寰嬪笀浜嬪姟鎵€
涓浗缁忔祹缃� 鐗堟潈鎵€鏈�  浜掕仈缃戞柊闂讳俊鎭湇鍔¤鍙瘉(10120170008)   缃戠粶浼犳挱瑙嗗惉鑺傜洰璁稿彲璇�(0107190)  浜琁CP澶�18036557鍙�

浜叕缃戝畨澶� 11010202009785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