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行卡支付日益普及,不少学校和银行在未充分尊重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为学生集体代办银行卡,导致一些学生因欠交年费背负不良信用记录。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联合下发通知,对学生银行卡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清理。
通知要求,各校要积极开展学生银行卡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全面铺开,不留工作死角。对已经代办的银行卡,明确告知发卡银行、收费政策、信用额度及存在风险等;对正在代办的银行卡,要充分告知学生相关信息,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在未告知学生的前提下擅自代其办卡,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办卡。
此外,各校要建立健全集体代办学生银行卡管理制度,明确办卡范围、审批程序、告知义务和责任追究。及时清理与银行卡挂钩事项,不得使用信用卡作为学生资助款项的发放账户,不得强制将校园卡和信用卡绑定,并自动划款。
各发卡银行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严格规范代理办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信用卡亲访亲签制度,谨慎为未成年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校学生发放信用卡。
对于年费已透支的学生银行卡,各校要主动加强与发卡银行的联系,及时通知学生按期还款。发卡银行要安排专人对历年的办卡档案资料中的学生卡客户进行全面排查,对“非本人故意”行为导致的学生银行卡年费逾期记录进行筛查和分析,并根据排查和分析的结果进行集中清理。对已毕业后急需办理信贷业务的学生卡客户,如因历年拖欠年费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发卡银行在分析责任的前提下配合出具《学生卡年费情况说明》,协助客户做好征信不良信息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