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经各地自愿申报,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核,确定南宁、桂林、梧州、玉林、百色、来宾等6个市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自治区级幼儿学习实验区,广西大学第一幼儿园等125所幼儿园为自治区级实验园。
据悉,教育部于2012年印发的《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5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与发展,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3个年龄段末期幼儿的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学习与发展的具体方向。
教育厅要求,各实验园要制定本园的实验研究方案,实验园教师要制定实验研究计划,在完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儿童一日生活、选择适宜的教育内容、研究儿童学习支持策略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