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南京市房产交易中心贴出一份公告,称南京将根据国家统一要求采用江苏省大集中征管系统;今后,凡根据系统认定纳税人申报存量住房交易价格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以系统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依据。同一系统实行后,有房产中介商表示,二手房过户税可能因此上涨,7月1日他代理的一份交易申请就因价格低于系统评估价格而被退回。
过户政策发生变化系误读,只是评估系统升级了
对于外界流传的过户政策变化的说法,南京市地税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外界所说的在采用全省统一征管系统后,南京地税局出台了新政策,这种说法实际上是一个误读。
根据查询,早在1997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中,其第4条第4款就对房产交易中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逃避契税的行为做出了规定“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而此前江苏省政府也配套出台了实施该条例的相关办法。
南京市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也解释称国家早前就要求房地产过户征管系统统一联网,现在只不过是解决了技术上的问题后对系统的应用进行进一步的推广。除南京外,徐州、无锡等地近来都实现了使用集中征管系统。“我们发布公告只是想让市民们知道这个情况,相关政策并没有发生实质变化”,他表示。
最低限制过户价格或上涨,二手房交易市场或出现小幅波动
在江苏省统一征管系统使用前,房产交易税的征管主要参考南京本市的市场情况。南京房地产协会会员,负责南京奥体中心地区二手房交易的张庆山先生认为,采用了新的过户交易税征管系统以后,二手房交易征税最低限制价格将有所提高。
据他介绍,在新系统使用后的7月1日,他代理的一处二手房申请就被交易所因“合同价格过低,不符合新征管系统最低价格要求”而退回。在这之前,同样条件的申请,同样的价格申报并未出现问题。对此他算了一笔账,奥体附近的二手房以前以1.2万元/平米或者1.3万元/平米价格就可以完成的申报的申请,现在则需要2.2或2.3万元每平米,这样购房者将多付出几万元的费用。
面对这样的疑问,南京市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系统的最低限制过户价并非由地税局单一部门确定,这需要结合当前市场情况,由物价局、房产局、地税局等多部门联合确定。
如果房屋买卖交易双方不认可系统给出的价格,也可以找到专业的地产评估机构或者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做房产评估,房产交易所也可以按照购房者提供的第三方评估价格依据完成房产征税。
在张庆山看来,新系统的使用对所有权超过五年的二手房交易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对新建设小区二手房的出让则会带来不小冲击。他也坦率承认,全省统一征管系统的使用将会对打击二手房投机炒作起到一定作用。不过面对南京目前以刚需为主的二手房市场,究竟会起多大作用还需要继续观望。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