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万户民营企业将因为政策红利获减税费。记者昨天从南京市地税部门了解到,为鼓励小微企业发展,南京市地税部门不断拓展税收政策空间。
与2013年相比,今年针对民营企业的减税对象和减税力度进一步加大。如对民营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税。自2014年1月1日起,民营企业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改为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同时优惠对象扩大到实行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预计仅此一条政策可享受的民营企业将增加到1.4万户,2014年度减免税款将增加4400万元。
此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每年8000元限额扣减实际缴纳的相关税收。今年不仅取消了以往对建筑业、娱乐业、房屋中介、网吧、广告业等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限制,并且限额标准还可上浮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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