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省社会医疗保险局获悉,省医保局日前向各省直参保单位、省直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印发了《关于省直医保简化工作流程的通知》,为进一步扩大惠民举措效果,进一步简化经办业务流程,经省医保局研究,决定对工作流程进行简化。
一、报销手续由过去报销需提供的依据(财务票据、诊断书、病历复印件、明细、处方、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简化为现在只需提供审核必备的材料(票据、明细、病历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
二、取消省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每月费用明细、处方、病历等的登记申报。
三、急诊登记备案时间由原来的2个工作日,现调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