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20岁女子和母亲及其刘姓男友同住,不料之后竟爱上刘男,两人在家中发生数次性关系。事后疑争风吃醋,谎报刘男性侵,出庭时却改称是两情相悦,还说“我觉得我比我妈漂亮”、“想将他抢过来”,检方对刘男处分不起诉。
据台湾媒体报导,年约40岁的刘男和离婚林姓女子交往,并于今年7月搬进林女家中,和林女20岁女儿同住。刘男对女友女儿呵护备至、照顾有加,女儿渐爱上刘男,两人在家中3度发生性关系。
某次林女女儿向刘男问是否爱她,刘男回答令她不满,愤而指控刘男性侵。不过,林女女儿出庭时却向检警称性行为属你情我愿,且“这辈子没人对我这么好”、“我比我妈漂亮”,还说想将刘男从母亲身边抢过来。
刘男坦言曾和林女女儿上床,但只是把她视作女儿,并无强迫性质。检方调查发现林女女儿患躁郁症,且称性交并非违反意愿,对刘男处分不起诉。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