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纪检试点“一案双报告”收成效 今年已查处78名厅官
广东在今年4月启动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后,大力推进“一案双报告”,纪委监督主动有力、独立性增强。今年以来,广东已查处厅级干部78人。
多年来,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问题,成为纪检系统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解决同级监督太软问题就是要解决纪委因独立性不足而无法监督同级部门的难题。
今年4月以来,广东组织开展了省、市、县三级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实行“一案双报告”制度,即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和上级纪委在处置意见上发生分歧,将以上级纪委意见为主。同时成立了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指挥协调中心,统一指挥全省纪委办案。
“一案双报告”使来自上级的办案压力转化为强大的办案动力,同时也有利于防止来自同级的不良干预,从而有效防止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
广东省纪委副书记毛荣楷表示,改革后广东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更加主动,形成了上级纪委监督指导、同级党委重视支持、本级纪委主动作为的良好工作氛围,更好地解决了“不让办案、不想办案”的问题。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