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硬杠杠”强制教师轮岗
为让优秀教育资源真正流动起来,芝罘区设定了“硬杠杠”,要求凡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校长、副校长,必须轮岗。明确轮岗的主体和轮岗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校长、副校长,年龄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的都要参加轮岗。将2006年上收的原郊区街道辖区所属的32所中小学,确定为轮岗帮扶的主体,同时把10所办学基础相对薄弱、学生数量较少的市区学校纳入到轮岗帮扶的范围。明确规定在同一学校或同一岗位上干满三届的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必须进行校际交流,在一所学校任教10年以上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参加流动交流。同时,结合新一轮中小学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规定市区学校的教师报名参加中层干部竞聘除满足学历、职称、荣誉等基本条件的同时,应有2—3年的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的任教经历。符合交流条件的校级领导参与交流的比例不低于80%,符合交流条件的名优教师参与交流的比例不低于15%,逐步实现每所薄弱学校至少有一名区级名师引领。
评优加薪向轮岗教师倾斜
此外,芝罘区还制定“软措施”,评优及绩效工资分配等向轮岗教师倾斜。在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在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工作中,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对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目前,全区229名校级领导干部,70%的都有城郊学校任职经历。先后对有城郊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进行各类表彰720余人次。(完)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