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5年寒假将至,部分中小学校门前信号灯因主要为满足学生过路需求而设置,学校放假后已无必要继续运行。为保证这些学校门前路段的交通畅通,杜绝不必要的停车延误,交警支队经调研,将根据中小学校的放假时间暂时关闭部分学校门前的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开学时将恢复使用。
据介绍,将暂时关闭的中小学门前信号灯共81处,其中市南23处、市北41处、李沧17处。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放假时间安排,交警部门对名单中不同教育阶段学校门前信号灯暂停使用的时间段安排如下:小学为1月31日至3月2日、其他教育阶段学校为2月7日至3月2日。 (陈志伟 陈刚 栾心龙)
附:放假期间关闭的中小学门前信号灯名单
一、市南区(23处):
江西路船员学院、江西路青岛二中分校、燕儿岛路第一小学、仙居路新昌路小学、江西路外贸学院、宁夏路微山湖路路口宁夏路小学、江苏路小学、湖南路榉园小学、北京路小学、太平路小学、大学路小学、大学路39中学、京山路26中学、莱芜一路小学、徐州路香港路小学、朝城路小学、明月峡路八大峡小学、太平路青岛外事服务职业学校、华严路新湛二路路口市南实验小学、单县路青岛1中、德县路青岛7中、贵州路商务学校、上杭路金门路小学。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