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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9日 周乃翔)

2015年02月04日 11:35   来源:苏州日报   

  6.坚持惠民利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按坚持惠民利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民生工作重点要求,优化民生保障体系,办好办实各项民生实事,让广大群众普遍得益受惠。促进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市场导向、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全年新增就业15万人,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零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降低创业门槛,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扩大创业集聚效应。整合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发挥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园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充分就业、大众创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注重统筹各类社会群体的保障待遇,争创社保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规范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以更大的力度帮扶困难群体,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受助及时。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救助标准,探索“救急难”工作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和红十字事业,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机制。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公正。制定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改善居民住行条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行住房保障货币化,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增加公租房供应量。继续推进梅巷片区、解放新村片区危旧房改造,加快实施城中村(无地队)整治。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35万人,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线网结构,提高换乘效率;市区新购公交车55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50辆。改进城市交通管理,缓解道路拥堵现象。加强食品药品和市场物价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扩大电子远程监管系统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的应用,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严抓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

  7.坚持协调并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加坚持协调并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快发展社会事业,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展优质均衡适切的教育。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新建幼儿园16所、小学15所、初中10所。稳妥实施积分入学制度,保障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完善中考制度,稳步实施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具有苏州特色的教育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支持在苏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建设“学在苏州”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促进文化繁荣。编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城区“10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建成市档案馆新馆、苏州现代传媒广场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迁建工程,建设苏州第二图书馆、苏州文博中心、苏州历史文化陈列馆、中国丝绸档案馆、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支持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着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加强古典园林保护和管理,完成可园修复一期工程。建设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国家示范点,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和“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方案。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公布首批市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动健康事业发展。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任务,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创新人事、薪酬等政策制度。完善医改财政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探索实施执业医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注册、多点执业。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启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继续建设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体迁建二期工程和市公共医疗中心、市第九人民医院、独墅湖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姑苏医院。深入开展生育关怀主题活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续建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改造运河体育主题公园,加快建设市民健身步道。办好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深化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支持驻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优化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深化“政社互动”,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多元善治。建成集社区管理服务、民意沟通、信息公开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行信访网上受理,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能。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有效管控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的各项责任,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抓好监管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层基础。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重点企业、高危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水平。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装备,加强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8.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围绕使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内容这一要求,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责任、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修订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强化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市、县级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开展镇级综合执法试点。推动县级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延伸。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全过程记录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实施人大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总结发掘苏州文化精髓,做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相互融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实效,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深入开展政府学法活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创新法治惠民举措,推进县级市(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9.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深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在把握要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党建水平。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照群众意见建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项项见成效。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反“四风”、改作风,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任务,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更好服务挂钩企业、重点项目和帮扶对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狠刹奢靡之风,严禁浪费行为。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禁止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演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规必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提出的最新定位、最新要求和“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为行动指南,认真总结苏州发展的经验和特征,以全球视野、战略眼光,把准重大目标、重大课题、重大布局,凝聚各方智慧,科学谋划未来,精心编制适应时代要求、符合苏州实际、反映人民意愿的高质量规划。

  各位代表,今年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做好各项工作需要倍加努力、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进程中走在最前列,努力谱写好中国梦的苏州篇章!

    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1日 周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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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9日 周乃翔)

    2015-02-04 11:35 来源:苏州日报

      6.坚持惠民利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按坚持惠民利民,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民生工作重点要求,优化民生保障体系,办好办实各项民生实事,让广大群众普遍得益受惠。促进就业创业。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健全市场导向、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全年新增就业15万人,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确保“零就业”、“零转移”贫困家庭动态清零。降低创业门槛,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建设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扩大创业集聚效应。整合劳动力市场与人才市场,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更好发挥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园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充分就业、大众创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注重统筹各类社会群体的保障待遇,争创社保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规范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以更大的力度帮扶困难群体,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受助及时。完善社会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救助标准,探索“救急难”工作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和红十字事业,建立主动发现、快速响应、综合救助机制。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核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准确公正。制定残疾人特殊困难救助办法,做好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发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改善居民住行条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行住房保障货币化,提高租赁补贴标准,增加公租房供应量。继续推进梅巷片区、解放新村片区危旧房改造,加快实施城中村(无地队)整治。新增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35万人,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线网结构,提高换乘效率;市区新购公交车550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250辆。改进城市交通管理,缓解道路拥堵现象。加强食品药品和市场物价监管。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扩大电子远程监管系统在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大型餐饮单位的应用,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严抓药品质量安全,强化对药品生产企业和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加强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及时防范和应对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

      7.坚持协调并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加坚持协调并进,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快发展社会事业,增强公共服务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展优质均衡适切的教育。优化教育设施布局,新建幼儿园16所、小学15所、初中10所。稳妥实施积分入学制度,保障流动就业人口随迁子女公平有序入学。完善中考制度,稳步实施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逐步形成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具有苏州特色的教育综合评价体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校企合作、校产合作、校地合作。支持在苏高校加强内涵建设,促进名城名校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建设“学在苏州”市民终身学习云平台。促进文化繁荣。编制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城区“10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建成市档案馆新馆、苏州现代传媒广场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迁建工程,建设苏州第二图书馆、苏州文博中心、苏州历史文化陈列馆、中国丝绸档案馆、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吴中区东吴文化中心。支持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着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加强古典园林保护和管理,完成可园修复一期工程。建设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监测国家示范点,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和“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方案。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公布首批市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动健康事业发展。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任务,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创新人事、薪酬等政策制度。完善医改财政补偿机制,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探索实施执业医师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注册、多点执业。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启用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园区总院,继续建设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体迁建二期工程和市公共医疗中心、市第九人民医院、独墅湖医院、苏州科技城医院、姑苏医院。深入开展生育关怀主题活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续建苏州工业园区体育中心,改造运河体育主题公园,加快建设市民健身步道。办好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创新和加强社会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三大法宝”。深化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做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支持驻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建设,做好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优化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深化“政社互动”,健全以社区为基础、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三社联动”机制,促进多元善治。建成集社区管理服务、民意沟通、信息公开于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实施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制度。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功能。依法规范信访秩序,推行信访网上受理,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提高信访事项办理效能。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涉黑犯罪、邪教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有效管控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做好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属地监管、综合监管、直接监管的各项责任,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抓好监管队伍建设,夯实监管基层基础。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优化重点企业、高危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智能化水平。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物资装备,加强应急联动,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8.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围绕使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内容这一要求,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责任、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修订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定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强化决策执行的过程监督和反馈纠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拓宽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渠道。推动政府工作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市、县级市(区)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开展镇级综合执法试点。推动县级市、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延伸。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全过程记录等规定,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试点。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实施人大议案,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总结发掘苏州文化精髓,做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与推进法治苏州建设相互融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提高普法实效,争创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市。深入开展政府学法活动,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创新法治惠民举措,推进县级市(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法律服务站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推动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发展。持续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9.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深坚持从严治政,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在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上下功夫,在把握要旨、融会贯通上下功夫,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落实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全面提升政府系统党建水平。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对照群众意见建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项项见成效。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之以恒反“四风”、改作风,实现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任务,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空白。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正做到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访三促”活动,更好服务挂钩企业、重点项目和帮扶对象,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探索推行政务服务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运行管理模式。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狠刹奢靡之风,严禁浪费行为。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大力压减会议,精简文件简报资料,严控创建达标检查评比和节庆论坛等活动,禁止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演出。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政府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规必纠,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编制“十三五”规划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发展提出的最新定位、最新要求和“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为行动指南,认真总结苏州发展的经验和特征,以全球视野、战略眼光,把准重大目标、重大课题、重大布局,凝聚各方智慧,科学谋划未来,精心编制适应时代要求、符合苏州实际、反映人民意愿的高质量规划。

      各位代表,今年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而繁重,做好各项工作需要倍加努力、久久为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苏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齐心协力、真抓实干,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进程中走在最前列,努力谱写好中国梦的苏州篇章!

        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2014年1月11日 周乃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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