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寄递安全管理办法 抛损寄件最高罚3万

2015年03月02日 10:34   来源:齐鲁网   

  日前,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 《山东省寄递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寄递企业实行各环节24小时全程监控;若出现寄件被抛损等情况,将最高受罚三万元。

  记者了解到,办法所称寄递,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给特定个人或者单位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办法所称寄递企业,是指从事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全部或者部分环节活动的单位,包括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等。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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