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北京市财政局、四川省财政厅分别发布公告称,两省(市)定于7月7日各招标发行一批地方债。
北京市财政局公告,定于7月7日上午招标发行2015年北京市政府第一批一般债券(一至四期)。本次发行的4期债券分别为3年、5年、7年和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金额分别为28亿元、84亿元、84亿元和84亿元,总规模280亿元。除10年期品种利息按半年支付外,其余品种均按年付息。
四川省财政厅6月30日公告,定于7月7日下午招标发行2015年第二批四川省政府一般债券(五至八期)。本次发行的债券总额500亿元,全部为置换债券,分四期发行,分别为3年、5年、7年、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各期债券计划发行规模分别为150亿元、150亿元、150亿元、50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及7年期债券利息按年支付,10年期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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