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11万驾驶员换手机号未备案 最高可罚款200元

2015年07月28日 16:57   来源:齐鲁晚报    陈刚 栾心龙

  24日,记者从青岛市车管所获悉,目前青岛有113748名机动车驾驶人手机号码重复使用现象,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车辆管理相关业务办理。据了解,未按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最高可罚款200元。

  据了解,很多驾驶人变更电话后,没有及时进行变更,公安部123号令中明确规定了驾驶人信息变更的相关规定和处罚条款,其中,第70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者 周衍鹏 通讯员陈刚 栾心龙)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