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安官方19日表示,该县林业系统4名科级领导、3名股级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监管不力,该县纪委监察局和县效能办决定对上述7名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效能告诫及通报批评,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华安作为福建省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不断加大生态保护和追责力度。前一阶段,该县华丰镇“虎头山”生态林伐区内面积15亩左右桉树林采伐后,业主未按规定的期限完成迹地更新造林,并采取机械化整地,过度开垦,造成局部生态环境破坏。
作为属地管理的林业部门在知情的情况下,未有效组织工作人员对伐区现场采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验收,对伐区伐后更新督促不力,对业主使用机械化整地行为制止不力。
华安县纪委和县效能办介入调查后认为,“虎头山”林地过度开垦行为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反映出个别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工作作风不够实、责任意识不够强。
华安县委、县政府希望,通过通报批评教育全县各级各部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提出要积极适应作风建设新常态,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责任追究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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