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要成为服务非公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

2015年09月18日 02:45   来源:人民政协报   

  “走出去”是新常态下应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促进中国经济更好融入世界的重要战略。我国各大自贸区应秉承改革精神,成为服务非公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虽然四大自贸区开展了一系列自主创新举措,但大多停留在政府商事管理和金融配套层面,制度设计未能跳出“引进来”的经验约束。信息平台有待完善、政策作用有待发挥、政府服务有待提升。为此,建议:

  一、完善服务体制。加快平台建设,以自贸区管委会为主体,及时更新外部投资和企业收购兼并需求,外国投资法律法规及民风民俗、国际商务谈判等信息,搭建行业性和区域性贸易投资平台;理顺自贸区管委会与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进一步简化程序,支持并服务企业引进外部专门人才,鼓励外国专家在区域内的本土公司长期就业;由政府直接掌控资源分配,改为委托第三方机构运作,在财政和信贷等方面给予非公企业公平份额。

  二、构建扶持体系。研究非公企业通过国内资产抵押获得国内金融机构对其海外融资担保的可能性;加强税费支持,对走出去的非公企业实行减税、免税政策;吸引商业银行、投行、律师和会计事务所、保险机构、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入住。

  三、加强金融领域试点。进一步开放资本项目,在自贸区里设置进出口银行、保险公司、海外投资等金融机构,增设各类外汇交易平台。

  (来源:人民政协报)

(责任编辑: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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