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起,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取消还款凭证、提前还款在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办理、各银行的公积金贷款都能办理余额冲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精简业务环节,再次推出系列便民服务措施,本市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和提取业务更加省时、省事。
便:各银行的公积金贷款都能办理余额冲贷
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全市各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贷款不存在逾期未还的,都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含补充住房公积金、按月住房补贴)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纯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号就近选择到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网点都可办理,一个窗口当时办结。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还贷的需要配偶携带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夫妻关系证明同时到场办理。
减: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取消还款凭证
职工2015年10月1日后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按政策根据账户情况提取,一次提取数额不足还款数额可多次提取直至足额。
扩:提前还款在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办理
继工行、农行、中行等银行后,10月1日起包括建设银行在内的所有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不再到贷款银行办理,职工只需将还款资金提前存入还款代扣卡,携带本人身份证就近选择到公积金中心任一网点都可办理,当时办结。中心为广大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供了多渠道查询打印还款计划、还款凭证,职工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他人持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公积金柜台、公积金网点自助机、公积金网站或委托单位经办人均可查询打印还款计划、还款凭证。
增:公积金贷款委托提取又增5家银行
为进一步向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提供便利,住房公积金管理再次扩大委托提取业务受理范围,自9月18日起在本市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盛京银行、北京银行5家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签订委托提取协议后可办理异行委托提取业务。
(责任编辑:庄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