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将对环评违法行为严肃追责

2015年10月28日 08:06   来源:北京青年报   邹春霞

  本报讯(记者 邹春霞)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昨日表示,环保部将配合有关部门严肃环评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他透露,环保部还将研究制订《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违法责任人付出代价。

  太多规划未依法环评却未被问责

  环评就是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根据国家法规,在项目建设前或是编制规划的过程中都需要有专门机构就此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前者即项目环评,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环评,后者即规划环评。相比项目环评,规划环评更能从源头防治污染。

  但现实的情况是:目前很多地方的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城市规划和产业规划仍忙于粗放型地铺摊子、上项目。潘岳透露了一组数据:从2003年《环评法》实施以来,通过审批的113个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52个是在规划环评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审批的。

  在10月23日召开的2015年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研讨会上,潘岳也曾直言:规划环评的实施还面临许多困难,太多的规划未依法环评,太多的违规审批未被问责,“未评先批”现象相当普遍。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认为,规划环评意见难以形成刚性约束,也没有一个追责的机制,所以规划环评中未评先批的现象比较普遍。

  环保部将制定规划环评追究办法

  对此,环保部已着手纠正,潘岳透露,环保部将依据新《环保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制订《规划环评责任追究办法》,让违法责任人付出代价。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其中对党政领导进行追责的情形就涉及规划环评,如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的;对批准开发利用规划或者进行项目审批(核准)违反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政策、法律法规的等。

  追责同时,环保部也在探索战略环评试点,战略环评比规划环评更趋顶层设计,还将考虑政策的环境影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地区战略环境评价昨日启动,上述地区未来将根据环境质量来分配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另外潘岳还透露,目前,环保部正在对河北、内蒙等16个省的化工园区涉危涉化重点建设项目开展环评专项检查,其中重点是检查化工园区(港区)是否开展了规划环评、环评要求是否落实,是否有环境风险和整改计划。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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