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教师性侵幼女 18万精神康复费索赔缘何撤诉

2015年11月25日 07:1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张倩

  小田的女儿经常一个人蜷缩在沙发上发呆

  事发后,小田再次来到事发地

宁夏教师性侵幼女 18万精神康复费索赔缘何撤诉

 

  法院只支持“已发生”的康复费用 后期费用需“随花随诉” 众家长选择一次性调解

  10月28日,宁夏教师性侵12名幼女案二审开庭。灵武市乡村教师黄振辛,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随后,银川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目前,该案尚未宣判。

  一审庭审中,12名受害儿童的代理人提起了每人约18万元的心理康复费等诉求。囿于法庭只支持的“已经发生”的费用,而前期心理康复费只有1800元。依照判决,每个家庭得到的赔偿将不足两千元。如果接受调解,则可得到5万元的调解款。最终,12名受害儿童家长,选择撤回诉求,签约调解。

  2013年10月23日,四部委联发《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将遭受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精神康复费用纳入判赔范围,这被视为最大“亮点”。然而两年过去了,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得知,由于该条款宣传不够,加之没有配套的实操细则,很多基层审判人员对此并不知晓,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家庭更少提起相关赔偿。个别提起的诉求,因需提起多次诉讼给当事家庭带来的“负担”,多被地方从“维稳”考虑的调解协议所替代。至今全国鲜有判例。

  从银川到灵武,百十公里近一小时的车程。小田的家,像村内很多人家一样,贴有象征富足的瓷砖。虽然女儿已经7岁过半,当年夫妻俩的婚纱照却还挂在墙上。

  作为宁夏灵武性侵12名幼童案的“揭盖人”,小田夫妇的女儿是12名受害者之一。去年4月18日,循着两名“斗嘴”女孩曝出的惊天秘密,小田夫妇经向同校就读的女儿小心询问,继而与周围数位家长核实,幼儿园男老师黄振辛性侵女童长达一年的事实浮出水面。

  “邻居告诉我媳妇儿,她听见两家女孩闹嘴时,嚷出了‘你跟老师亲嘴,他还扒你裤子’的话。媳妇儿和我起先不信,后来决定向女儿核实,她才说出老师用‘牛牛’(当地土话)蹭自己下边。”小田说。

  女儿所在的幼儿园,是灵武市郝家桥镇狼皮子梁学校下设在漫水塘村的教学点。全校只有黄振辛一名男教师,掌管着全班二十几名学生,其中一半是4到7岁不等的女孩。

  当晚,小田拨打了110。第二天上午,54岁的黄振辛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警方带走。随后一系列的侦查证实,该校12名女童,均遭到过性侵。

  2015年8月5日,银川市中院一审判决黄振辛无期徒刑,认定其在教室、操场等地,对12名女童进行过强奸或猥亵。

  丢魂的女儿

  一直对报警选择表示无悔的小田,很快发现第一张多米诺骨牌推倒后,后面的局面无法掌控。

  女儿的性情突变,令他措手不及。

  每隔一两夜,入睡后的女儿便会噩梦连连。她时而蜷着身子翻滚,时而叫嚷“那里有虫”。

  白天,她常一人蜷缩在沙发上,双手夹在腿部,将一双空洞无神的眼睛望向上方。任凭家人怎么劝说,她就是不肯挪地儿,再哄便哭。

  “有天傍晚我开车回家,看见她一人坐在村头的石阶上。身后的太阳就要落山,背光中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女儿那刻孤独无助的身影深深刺痛了小田,他赶忙掏出手机,拍下了女儿的那个瞬间。

  事发一年零7个月后,小田车上播放器的SD卡,还留存着他给女儿“偷拍”的各种照片和视频。上面的影像,定格在去年5月到6月,事发初期那段最难挨的时日。

  小田女儿的情况曾一度出现好转。谁知,一入读小学,她便显示出种种的不适。

  “一上学,她便三天两头被请家长。老师看她听不懂,把她调到前排眼皮底下,结果一提问还是什么都不会。你说,一年级的功课能有多难?”孩子的爷爷边说边摇头。

  11月17日傍晚,就在北青报记者采访之际,放学归来的女儿,给小田掏出两张期中联考试卷,上面的成绩显示,语文22分、数学33分。

  瞬间,小田便变得无语。过了一会儿,小田指着屋外一人高的院墙说,从前那个爬墙上树“男孩儿型”女儿,再也找不见了。

  “你要问那事对咱孩子的影响,出事前,她是我四个孙辈中最聪明的一个,现在,她是最笨的一个。一句话,从那以后,她丢魂儿了。”一边的爷爷补充道。

  离开小田家时,女儿正趴在床上画画。A4纸大的画本上,她只选取了六分之一的边角构图,画面中密密麻麻“叠摞”着各种看不出形状的东西。

  另一幅水果临摹画中,本应五颜六色的水果,被她一概涂成黑色,彩笔就在一旁的书包里。

  “一年半前,她被送来心理疗伤时,选取的就是黑色或深褐色的画笔,然后在画纸上涂成黑黑一团。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她画面上的麻乱黑团,是内心‘黑洞’的一种象征,是伤害带给孩子内心阴影的一种投射。”宁夏艾伊健康研究中心的陈广丽说,一年半前,他们曾给受害儿童做过四五次心理干预,“没想到,现在她的内心世界仍处于封闭之中。”

  失控的母亲

  11月15日,北青报记者初访小马。脸上写满疲惫的他,发顶尽显稀疏,与他未足而立的年龄很不符。

  作为12个受害儿童的家长代表,事发后,小马一直四处求助,上北京、赴上海、闯银川,靠贩养肉羊为生的他,由于疏于照料羊群,羊只染病死了不少。近来羊价大跌近半,靠羊为生的他,前后损失了二三十万元。

  他的低迷不振,曾被人们解读为生意受挫,但在沉默许久后,他向北青报记者吐露了真正的“心结”。

  “孩子这事出来后,我媳妇儿的性子变得暴躁。原来她最疼这个女儿,现在没事就拿她撒气。每次进羊回来,儿子就会悄悄告状,说妈妈又骂姐姐了。偶尔忍不住时,女儿也会直接哭诉,说我不在时,妈妈又打她了怎样怎样……”

  小马因为生计,经常要在宁夏、内蒙古、甘肃等地奔波,一年365天,一半以上的时间不能着家。

  在有数的几天居家的时日,为女儿的事和媳妇儿闹别扭,就成了家常便饭。“事发后,女儿落下了一个毛病,就是夜半突然吵闹,怎么喊也喊不醒。一到这时,我媳妇儿就会骂她,而我就会骂我媳妇儿。最后,就是我开车离家,开到一个没人的地方,独自在车里呆上一天。”

  小马告诉北青报记者,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媳妇儿。他们当地的文化风俗,将女人的“贞洁”看得很重,女儿遭性侵这事一出,观念保守的媳妇儿,难免会认为她变得“很脏”,不再“干净”。

  “最冲动时,她甚至对女儿说过‘你怎么还不去死啊’这样的话,每到这时,我就感到心痛得不行!”

  面对来访的客人,小马的女儿会以这样的姿势迎客:依墙而立、身体前倾、双手低垂、眼光躲闪。一眼望去,像是个犯了错甚至正在悔罪的人。

  “我就是‘恨’她,恨她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小马的媳妇儿这样向塔拉解释,后者是来自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为他们提供法律支持的援助律师。

  在塔拉眼中,小马媳妇儿的这种“自我辩护”,其实是另一种自责,是在为自己作为母亲的保护“失守”寻找出口,只是在下意识中,她把对自己的不满找茬发泄向了孩子。

  中国科学院保护儿童及家庭心理支援中心主任龙迪博士,长期进行遭受性侵犯的家庭经验的跟踪研究。

  在她看来,国外研究已经证实,遭受性侵犯的经历并不必然导致受害者的终生心理创伤,家人给予的支持最能减少孩子的心理伤害。反之,家人如果不能给予孩子正向的帮助,很有可能“在孩子伤口上撒盐”,对孩子造成更严重的“二次伤害”。

  “性侵害发生后,不光是孩子本人,他们的家人也亟须专业的心理干预。可惜的是,专业人员和现有的政策法规,在关心孩子的同时,常常忽视帮助其家人治愈疗伤,导致家庭难以给孩子未来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持。”龙迪认为。

  无奈的撤诉

  在12个受害家庭中,老白的家境属于下等。因为他们夫妇,始终在家务农,靠六七亩地种玉米谋生。

  “玉米一年只产一季,按每斤1元左右的价格,1400斤左右的亩产,收入约1400多元。扣除化肥、人工、水电等,一年的总收入在六七千元。”老白告诉北青报记者。

  老白家有两个孩子,出事的是老大。按老白的描述,至今为止,女儿仍然胆小怕人,“天一擦黑就不敢出去”。

  在黄振辛被提起公诉的同时,12位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为受害儿童提供了法律援助,其中重要一项,就是代为提起附带民事的赔偿请求。他们向黄振辛及教育主管部门等五被告,为每位被害人提起连带赔偿各种损失约19万元。

  “这笔钱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出处。其中约18万元,是心理专家对受害女童逐一测评后,给每人开出的约18万元的后期心理康复费用。”小田家的代理律师、广西方园律师事务所吴晖说。

  四部委《意见》出台后,吴晖一直关注性侵儿童的心理康复费落实情况,并进行了多方调研。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只支持已遭受的人身损害和必然发生的损失,而精神康复的费用没有涵盖在内。四部委的《意见》,首次将性侵儿童的精神诊治费用,纳入赔偿范围,这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大亮点。”就未成年人性侵案件而言,吴晖认为,相比人身创伤,她们的心理创伤可能更严重。

  北京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副主任徐凯文博士,在事发半年后,奔赴当地为这12名受害儿童做过一系列心理测评。在他提供的《受害儿童心理创伤症状评估表》中,有三名女孩的心理创伤程度达到5分的最高分值,平均分数为4.7分。

  在这创伤度最高的三人中,就有遭母亲“唾骂”的小马的女儿。

  “春风网”是大陆第一个预防性侵犯、援助遭遇者的公益平台,创始人隋双戈博士说:“童年时期的性伤害是最严重的心理创伤之一,其心理和社会功能的损害往往是长期的,需要尽早和系统的心理干预。”

  去年5、6月份,12名受害儿童赴银川做过四五次心理咨询,这笔费用为每人1800元。

  “一审开庭时,我们提出了18万的心理康复费用。依照法律,法院只支持‘已经’发生的费用,所以,走判决,每个受害人只能得到1800元的赔偿。”吴晖介绍,18万元的康复费用很难“一次性”得到解决,后期的康复费用只能以‘实报实销’的方式,花费一笔索赔一笔,“并且需要向被告人提起诉讼追讨”。

  对于老白和他的家庭来说,在1800元的判决,和5万元的维稳调解款之间,选择并不难,因为这笔钱是他家七八年的总收入。

  “我不要1800元,只想要这5万元。”老白的声音听上去微弱但很坚定。他的选择代表了更多家长的意见。在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律师们放弃了法律上的突破判例,选择撤诉并签订了调解书。

  调解款的用处

  在漫水塘村,这12户遭受性侵的家庭,集中在方圆2公里的范围内。谁家有什么动静,转眼间便会四散开来。

  北青报记者在村中走访时,见到村西一家新起的房子。据一位不愿具名的家长透露,7、8月份调解款一到手,这家人便起了新房。在当地,起这样一栋房子,恰好要五六万元。

  问他从何判断盖房是动用的这笔赔偿金,这位家长回答:同在一村,彼此的家底互相知晓。

  北青报记者从多位受害儿童家长处得知,5万元的调解款拿到后,他们基本都原封不动存了起来,没有一人拿出为孩子做后期心理干预治疗。

  “干脆直接存了定期。”小田表示。而老白的意思是,既然这笔钱是女儿身上得来,他不管多穷,将来也要全部花到女儿身上。至于怎么花,他目前还没有想好。

  相比于小田和老白,老杨的打算则更“宏伟”一些:他准备近期去广州打工,多攒些钱,然后和这笔钱凑在一起,带女儿远离这个地方。

  事发后,老杨和小马,选择了让孩子去20公里外的吴忠市就读。而在坚持两个学期后,每天每人20元的车费,一年高达5000元的巨额交通费,压得两位竭力想保护孩子的父亲喘不过气。这学期,孩子已被他们无奈地转回了当地学校。

  小马给北青报记者算过一笔账,现在全村近200户人家、1100人,都知晓这12名孩子遭受性侵之事。孩子现在就读的白头岗小学,包括邻近4个村子的300名学生。一旦升入狼皮子梁中学,范围将会扩大到附近10个村的1000多名学生。到那时,已经懂事的孩子,不知将会遭遇什么。

  在小马看来,挣到足够的钱,在吴忠市买房彻底离开灵武市,才是女儿唯一的出路。相比于做后期心理干预,他认为,最好的选择是慢慢淡忘,别再提起这事。

  尴尬的零判例

  北青报记者调查得知,就在灵武性侵案今年1月开庭之际,距离灵武市230公里的宁夏海原县,也发生了一起性侵9名女童案件,犯罪嫌疑人是该县甜水乡的小学教师杨某。他在给学生上课之际,猥亵了班上9名女生。

  作为该案的援助律师,塔拉告诉北青报记者,最终这起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也是通过调解达成和解,每位受害幼女同样获得了数万元的赔偿。当然,与灵武案调解协议一样,和解的条件之一,就是不容许向新闻媒体泄露案情。

  据媒体报道,2014年12月18日,广西集中宣判了八起性侵儿童犯罪案件,最小的受害者年仅4岁。这其中,就有河池市中院审理的一名51岁农民强奸3名不满10岁少女的案件。

  吴晖通过调研了解到,河池中院有关法官,在此类案件中从未收到过附带民事的诉讼请求,甚至一些基层审判人员,都不晓得有被称为“亮点”的《意见》,可以支持未成年被害人的精神康复费用。

  银川中院的一审法官也向吴晖透露,六年来,他只受理过一起在性侵案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但当事人并非未成年人。

  而在广西高院刑三庭一位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看来,她更关注的是此类赔偿能否落实。“如果加害人是老师,根据《意见》精神,还可以把学校扯进来列为被告,而如果是一个没有赔偿能力的被告人,即使判了也执行不了。最后还不是靠司法救济的钱来解决。”

  据悉,对于没有赔偿能力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法院对确有困难的被害人,一般动用司法救济经费,这笔款项的上限,在广西是3万元,在宁夏是5万元。但这种救济只是一次性的。

  北青报记者交叉查询了裁判文书网等数据网站,发现《意见》颁布两年来,此类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判决中,尚没有一起对心理康复治疗予以认定的。

  银川中院的主审法官认为,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调解无疑可以让受害家庭拿到更多的赔偿,也免去了一次又一次的诉讼追讨带给孩子的不停伤害。

  但在吴晖看来,调解不能替代判决。一起典型案例,通过有效判决,会对社会起到更大的警示、教育及防范作用。更何况,这笔钱的用途,本来指向的是受害儿童的精神康复专用,现在以调解的名义一发,大部分成了受害家庭的一笔新增收入。本版文并摄/本报记者 张倩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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