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大理11月30日消息(记者任梦岩)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一份名为《大理洱海保护费调研问题》的文件在网上传开,按该文件方案,拥有10间客房的洱海海景客栈,每年最高要交纳24万元环境保护费。对此,洱海客栈经营户“纷纷诉苦”。
而云南省物价局也向记者证实,该方案还处在内部讨论阶段,被与会客栈经理违规公布,距离具体施行尚需多层论证。那么加收环境保护费有哪些依据?当地旅游从业人员又有什么意见?
从网传文件看到,一份名为《大理洱海保护费调研问题》的文件写有,洱海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对象是:洱海区、径流区范围内从事住宿、餐饮、娱乐、洗车、旅游载客航运等经营者。
其中,由大理州上报的“方案一”将洱海资源保护费的征收分为四个档次,按照距洱海湖区的距离划分,对于住宿业经营者,按其客房数量,每间每月最多收取2000元。
而云南省物价局拟定的“方案二”提出,对洱海湖区、径流区范围内,从事住宿、餐饮、休闲、娱乐等经营者,按照其营业收入的2%收取。
对于网传文件的真实性,云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文件还处于内部讨论阶段,是被一位与会的客栈经理违规公布的,他表示,有一个客栈的经理违反了会议纪律,把内部讨论的稿子传播出去,它还是一个内部讨论的,什么程序都没有走,什么内容都没有定,这个时候在社会上炒作肯定会引起混乱。
对于这样的提案,洱海周边的商家纷纷表示不理解,一位在洱海边经营客栈的商家赵先生表示,如果按照方案一收取,经营将无法继续。赵先生说:“比如说我们这家客栈和旁边的客栈,标间的价格是100多,一个月住满是3000多,刨去每个月交洱海管理局2000,这样每个月住满的情况下剩1000,再刨去所有的床单被罩的干洗费,再刨一下水电,这个我是负债的。所以这个不是你想收就收的,洱海边上有几百件上千家客栈,这样的话这些客栈都面临着关门。”
对于收取资源保护费的原因,文件指出“适当收取费用,使资源的利用者承担一定的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和义务,实现多渠道筹集资金,保护环境的目的”。
对于排污问题,洱海边的旅店业经营者王成向记者表示,不能认同,因为所有的排污装置都是在当地政府指导下安装的。从去年开始政府要求客栈比较严格,排污必须有化粪池,所有的水都是往上排,到市政管道做处理。如果是客栈没有做这种东西的话,政府是不会给批各种各样的证的,做客栈肯定都是严格按照要求来的嘛。
而云南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现在洱海环境保护费还在讨论阶段,但费用的征收是有法律依据的。他称,那只是方案之一,首先从依据上来说,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是合法合规的,依据上也没有问题。
对于此事,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教授王衍用表示,洱海的污染不是几家客栈在短时间内造成的,之前治理不及时,不能在今天一次性还清学费。王衍用说,向客栈收取保护费的一个前提是客栈的排污是不是直接到洱海了?这是最基础的,如果他们的排污没有治理好,到洱海去了,不光应该收,还应该罚。但怎么污染的呢?这不是多年政府失责欠的账嘛,怎么还呢?应该是欠的老账,由政府来承担,新的问题谁污染了谁来承担。如果没有往里面排污,你收人家保护费,就没有任何道理的。
王衍用认为,如果真的需要资金治理洱海污染,可以采取通过社会募捐等更加灵活的手段筹款,但前提,一定是自愿的。王衍用表示,假设洱海的确缺乏治理费用,第一政府应该拿出一部分,第二可以靠社会力量比如呼吁社会募捐啊,进行公益活动啊,比如保护洱海,保护我们的家乡。你可以让海内外募捐都没问题,你向所有的旅游者募捐都没问题,你让当地的客栈去募捐都不会有问题,但应该是在这个自愿的前提下,这样我觉得才是科学和合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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