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三五”末期,我国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将达到53万亿元人民币,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如果保持在6.4左右,折合美元为8.3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将为13%。也就是说,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在全球的地位将有明显的上升,其在全球的份额将上升3.9个百点左右。服务业的国际地位和GDP的国际地位基本相匹配。这意味着,我国服务业将处在世界中等发达程度。
●受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美国TPP、TIPP等区域战略的影响,全球服务贸易在互联网经济等新业态的引领下,通过各区域自贸区建立和贸易自由化政策的推动,仍将持续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增长率为5%左右,高于世界贸易4%-4.5%的增速。到2020年,全球服务贸易规模将超过13万亿美元。而中国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也将提升到8.7%-9%,但是,与中国GDP在全球的比重(预计到2020年为16-17%)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着力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地放宽服务贸易的准入和投资限制,实现服务要素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服务业对内开放同样重要。既需要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但更需转向促进内资服务业快速发展。
现代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发达的服务业是推进结构转型升级、为经济中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建议》(以下简称《“规划建议”》)对现代服务业发展问题非常重视,第一次提出了“开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行动”。《“规划建议”》还提出要“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这些意见为我国“十三五”时期加快服务业转型升级,开创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指明了方向和思路,是“十三五”时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行动纲领。当今中国,不能独身于世界经济体系之外,服务业的发展更是如此,因此,要想实现服务业发展更大的突破,必须有全球视野,对我国服务业国际地位及变化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并采取相应的战略对策。
“十三五”时期中国服务业国际地位的变化
2014年,中国服务业增加值为30.6万亿元人民币,按当年人民币兑美元的平均汇率6.143计算,折合4.982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业份额为9.1%,占全部中等收入国家服务增加值的比重为37%。从GDP占全球的比重看,2014年我国GDP折合美元约10.4万亿美元,占全球比重约为13.3%。该比重远高于服务业在全球的份额。到“十三五”末期,我国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将达到53万亿元人民币,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如果保持在6.4左右,折合美元为8.3万亿美元,占全球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将为13%。也就是说,在“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业在全球的地位将有明显的上升,其在全球的份额将上升3.9个百点左右。服务业的国际地位和GDP的国际地位基本相匹配。这意味着,我国服务业将处在世界中等发达程度。
从国别比较分析看,2014年,美国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3.71万亿美元,为全球服务业最发达的国家,在全球服务业中的比重超过四分之一,是中国的2.75倍。预计到2020年,美国服务业增加值将达到17万亿美元,大约是我国服务业增加值的2.04倍。我们与美国在服务业规模上的差距明显缩小。
与此发展相呼应的是,我国服务贸易等指标在全球的地位也将有着稳定上升。2010-2014年全球服务贸易占GDP比重基本保持在11-12%之间的水平,分别为11.66%、11.79%、11.94%、12.37%、11.46%(世界银行WDI数据)。其中,美国、中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居于全球服务贸易前六位的国家,占全球服务贸易的份额接近一半。2014年全球服务贸易总额9.800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4.4%,高于世界贸易3.2%的增长水平。其中,服务出口4.9404万亿美元,增长4.2%;服务进口4.8603万亿美元,增长4.7%。从中国的情况看,2014年中国服务贸易的全球占比为6.2%,其中出口额与进口额的全球占比分别为4.6%和8.1%,位居全球第五位和第二位。
我们预计,受中国“一带一路”战略、美国TPP、TIPP等区域战略的影响,全球服务贸易在互联网经济等新业态的引领下,通过各区域自贸区建立和贸易自由化政策的推动,仍将持续保持较快增长,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增长率为5%左右,高于世界贸易4%-4.5%的增速。到2020年,全球服务贸易规模将超过13万亿美元。而中国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比重,也将提升到8.7%-9%,但是,与中国GDP在全球的比重(预计到2020年为16-17%)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可见,在“十三五”时期,服务贸易仍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
我国服务业追赶发达国家的战略对策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十三五”时期,我国服务业不但成为了国民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其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也将快速上升。为了适应这一趋势,我国战略思路和相关政策也应该进行变化,为服务业的增长提供一个更好的外部环境。
(一)创新发展
创新是提升服务业生产率和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要素,但现有的创新支持政策,大多都关注实体产品的创新,或者说硬创新。服务创新具有高风险、知识产权难以保护、技术集成等特征,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而且失败的风险比较高,创新后保护成本很高,必须有充分的政策支持。当前要重点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创新人才政策,鼓励服务业产学研联合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给予高端服务业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对其房租和办公用房予以适当补贴。二是支持金融创新,充分发挥金融的支撑作用。鼓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面向为高端服务业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积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开展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服务;争取设立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和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三是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利用“互联网+”创新服务业发展。要抓住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培育服务业新增长点,实现服务业的赶超。重点支持物联网、互联网金融、众包、分享经济、移动医疗、网络教育、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
(二)融合发展
服务业与制造业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产业间融合与互动发展是大势所趋。走融合发展道路,意味着要在制造业和农业注入更多更高质量的“服务元素”。这样做,既为服务业本身发展赢得了更大的市场空间,也为制造业升级、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强大的工业是强国的基础。我们正在致力于打造“中国制造2025”。这一宏伟目标的实现,固然要工业自身的努力,但更需要“研发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质量控制、现代物流、营销渠道”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与互动,助推传统制造业走向“中国智造”。产业融合一般涉及产业链运作模式变更、产业链创新协同、相关平台的搭建,乃至于管理模式的变动、行政监管与市场准入等方面的革新。需要根据产业融合的特征,在市场准入、税收政策、公共环境构建等方面出台先行先试政策。一是明确产业融合所衍生的交叉行业的市场准入规则。产业融合所产生的一些交叉行业,如电子商务、网络文化产业、物联网等,往往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因此,需要协调监管部门,对市场准入、监管模式等各方面进行明确。二是制订有利于产业融合发展的税收政策。产业融合因涉及不同行业,这些行业可能涉及不同的税收政策,因此,需要根据产业融合的发展趋势,积极制订并实施适用于各类交叉行业的税收政策,如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三是构建有利于产业融合的公共环境。发展因产业融合而产生的新兴服务业,需要良好的公共环境:智能交通产业需要政府开放实时交通数据与地理信息数据;电子病历需要卫生、医院等多个部门的配合;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需要开放知识产权数据库;电信增值服务需要对大运营商的垄断地位进行管制等。因此,可以出台相关政策,为产业融合构建一个良好的公共环境。
(三)集聚发展
服务业集聚,即指服务业在特定地域空间的聚集现象。服务业空间上的集聚是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的必然选择,服务业集聚发展是提升区域竞争力和产业竞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实施新型城镇化道路、走产城镇融合的有力支撑。顺应集聚发展的趋势,鼓励服务业园区自然形成和有机成长,是“十三五”时期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要发挥市场主导服务业集聚区的决定性作用。政府的责任是搭平台、优环境、聚人才,而不是插手集聚区具体的建设事务。平台建设是发展服务业集聚区的重要支撑点。对政府而言,不仅要抓项目、抓集聚区,更要致力于平台建设,只有抓好平台,才能切实提升服务业辐射力、影响力和凝聚力,才能有效降低服务要素的交易和使用成本。要在已有的制造业产业集群内部或者附近,建立起各种为其服务的公共平台,比如包括研发设计、试验验证等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咨询、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知识产权应用服务平台,集交易、物流、支付等于一体的综合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以降低制造业集群的交易成本,优化投资环境。
(四)壮大主体
企业是市场主体。主体强,产业才盛。只有把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我国现代服务业大国强国的地位才能真正奠定。目前重点要研究制定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动态培育目录和方案。鼓励服务业企业专业化发展,推动优势服务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培育若干有特点、有品牌、有控制力的服务业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积极发展服务业中小企业。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降低银行风险,鼓励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增加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创造有利于中小服务业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
(五)双向开放
服务业对外开放是提升我国服务业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服务业将是我国下一步对外开放的重中之重。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着力推进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地放宽服务贸易的准入和投资限制,实现服务要素在全国、全球范围内的互联互通。服务业对内开放同样重要。既需要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但更需转向促进内资服务业快速发展。要切实破除行政壁垒和画地为牢的桎梏,力争服务要素在全国范围内无障碍流动和服务资源的最优配置,从而提高服务资源的配置效率,各地把自己的服务业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又能吸引其他地区的服务要素进入,弥补自己的短板。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宋雅静)